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谭力个人简历 谭力的后台是谁?谭力和冀文林是什么关系?海南副省长谭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71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7-08 16:32:52
导读: 谭力在海南省政府分工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经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开发区规划与建设、能源等方面工作;协助省长分管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工作;分管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统计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省海防与口岸办、省政府金融办、...

 

 

谭力在海南省政府分工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经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开发区规划与建设、能源等方面工作;协助省长分管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工作;分管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统计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省海防与口岸办、省政府金融办、省行政学院、省跨海工程办(省铁路办)、省粮食局、海南银行(筹)、省农信联社工作;联系海口海关、省国税局、海口边检总站、省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金融机构在琼分支机构工作。

  谭力简历

  谭力,男,1955年10月生,汉族,重庆市人,大学学历,教授,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02 — 1973.08  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兴龙一队知青

  1973.08 — 1975.07  四川省高县师范学校学习

  1975.07 — 1979.09  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大桥小学、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工作

  1979.09 — 1983.07  重庆师范学院政史系政史专业学习

  1983.07 — 1985.06  四川省宜宾地区教育局工作

  1985.06 — 1995.09  四川省委第二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教师、副主任、主任

  (其间: 1993.04 — 1995.09在郫县县委挂职锻炼任副书记)

  1995.09 — 1996.07  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

  1996.07 — 1997.08  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7.08 — 1997.10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县长

  1997.10 — 1998.05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

  1998.05 — 1998.06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

  1998.06 — 1998.10  四川省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8.10 — 2001.03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03 — 2004.01  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

  2004.01 — 2004.12  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12 — 2009.03  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

  2009.03 — 2010.01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0.01 — 2011.02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

  2011.02 — 2012.05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2012.05 —     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