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厦大博导诱奸多名女生 专家:诱奸不构成犯罪,厦大博导诱奸学生事件回复

 1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7-13 11:54:19
导读: 7月10日,一篇称厦大教师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历史系迅速作出回应要求校方给说法,被网友称为“院系倒逼校方给说法”。  昨天上午,厦门大学就厦大教授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已中止吴春...

  7月10日,一篇称厦大教师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历史系迅速作出回应要求校方给说法,被网友称为“院系倒逼校方给说法”。

  昨天上午,厦门大学就厦大教授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汀洋在该微博后面还附上了她发布于今年6月18日的一条微博,微博强调“厦大考古女生尤其要注意保护自己”,微博主文标题为《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文中暗指“吴春明”为淫兽教师。

 

 


  微博文中强调,淫兽教师以指导女学生论文为由,制造二人独处机会,伺机上下其手。事后以毕业工作保研保博为名,或利诱或威逼。被利诱威逼成功者大有人在,这样淫兽教师愈发得意,自说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

  昨日14时许,汀洋再发微博声明,自己及声援她的女学生们所针对的只是吴春明教授一人的淫兽行为,与厦门大学整体无关。

 

  厦大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于7月11日向全系教师发送了一封信函,信中指出,针对吴春明所涉事件,经历史系主任、系教授委员会主任鲁西奇教授提议,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联席会议协商表决,决定终止吴春明在历史系教授委员会履职,直至上级领导部门对其所涉事件做出结论。

  根据该信,厦大历史系提请学院党政、院教授委员会及学校相关领导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吴春明教授所涉事件开展调查,以给包括吴春明教授在内的历史系师生以一个“说法”。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