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宁波“吸血鬼饮料”昨紧急撤柜 淘宝亦难寻其踪

 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7-16 21:02:35
导读:   这段时间,眼尖的市民会发现,宁波开始流行起一种色彩鲜艳的饮料,红色、绿色、黄色等液体被装进精心设计的类似血浆袋的包装中,这种被称为“吸血鬼饮料”、“血袋饮料”的饮品吸引了很多追求个性的年轻人前来尝试。  然而,这种看似拉风的饮料并没风光多久,前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此类产品属...

           

  这段时间,眼尖的市民会发现,宁波开始流行起一种色彩鲜艳的饮料,红色、绿色、黄色等液体被装进精心设计的类似血浆袋的包装中,这种被称为“吸血鬼饮料”、“血袋饮料”的饮品吸引了很多追求个性的年轻人前来尝试。

  然而,这种看似拉风的饮料并没风光多久,前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此类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作为饮料饮用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希望市民发现销售类似产品行为,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昨日下午,记者发现,在来福士广场,曾热热闹闹销售此类饮料的摊位已撤柜,淘宝上的有关产品也已不见踪迹。

天下午3点,记者接到江北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科的电话,对于昨天上午的举报,监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去来福士进行查看,发现摊位已经撤柜,但他们已经找来福士广场有关负责人,也将约谈摊主作进一步了解。

  “我们了解到,最近来福士广场进行的商业活动是由江东一家企业承办的。昨天晚上,来福士广场一位市场部人员就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立刻跟广场方进行了联系,要求摊主撤柜。我们也已经跟江东的企业进行了联系,了解到售卖‘吸血鬼饮料’的为个体私营摊主,目前我们正通过江东的举办方跟摊主进行联系,希望了解更详细的情况。”监管科的瞿科长告诉记者,他们也会对这类产品继续进行监测检查,如果市民发现销售类似产品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