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7月7日,来自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显示,黄河花园口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有渔家乐、农家乐多达39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不少媒体在报道时称,此前,环保部办公厅通报今年3月份环保专项督查情况时,该区域内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餐饮项目只有10余个。 省环保委办公室要求郑州市政府,“迅速采取措施,于2... |
7月7日,来自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显示,黄河花园口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有渔家乐、农家乐多达39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不少媒体在报道时称,此前,环保部办公厅通报今年3月份环保专项督查情况时,该区域内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餐饮项目只有10余个。
省环保委办公室要求郑州市政府,“迅速采取措施,于2014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
省环保委办公室对此实施了挂牌督办,并要求郑州市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7月9日下午,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省环保委办公室确实有此要求。
对此次整治行动的背景及督办的详细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媒体报道内容就是能够公开的最详细情况,他们不方便再进一步解读。
实际上,环保部门此次推出的整治行动并非首次,此前还有4次大的行动。
最早的一次是在2009年,当年8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郑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指出,对花园口水源厂一级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渔船等污染源,将拆除或关闭。对二级保护区内的,进行集中整治,并限2009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2011年8月5日,在新华社发出“郑州渔家乐扎堆黄河堤防”报道后,郑州市委、市政府组织惠济区和市农委、海事、河务、旅游、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展开了针对黄河花园口段“渔家乐”走廊的又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郑州市政府还进行了重点交办和督查。2011年9月,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区,并采取了先行拆除广告、不经审批或审批后证照不全予以取缔、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的渔家乐业主10天内搬离等整治措施。
2012年2月20日,郑州市政府下发的《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再次明确,郑州市将取缔黄河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渔家乐和农家乐,对二级保护区内渔家乐和农家乐进行整治,6月底前整治到位。
2013年8月,针对花园口“渔家乐”问题,惠济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治理,并提出了“污水入池、厨房上岸、鸡鸭入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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