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一审获刑五年

 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8-18 11:44:17
导读: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大会主席团...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一审获刑五年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未正确履行衡阳市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之前、之中,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的情况反映,未严格依照选举法和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之后,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问题的举报,未依照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童名谦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贿选大面积蔓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童名谦犯玩忽职守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童名谦玩忽职守,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惩处;童名谦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予考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群众、媒体记者及童名谦的亲属旁听了宣判。(完)

  童名谦简历(截止2013年)

  童名谦,现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衡阳市委书记。男,1958年6月生,汉族,湖南长沙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   

  1975.10-1980.11 黑龙江八五二农场加工厂二车间搬运工、厂政工组宣传干事、农场组织部组织干事

  1980.11-1984.01 湖南省涟源钢铁厂炉衬车间教育干事,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4.01-1987.01 共青团湖南省娄底地委副书记(其间:1984.09-1986.07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大专培训班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7.01-1993.07 共青团湖南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联络部部长(其间:1993.02-1993.07湖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07-1997.08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

  (1992.01-1993.12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同等学力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7.08-2000.09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学习)

  2000.09-2003.02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其间:2001.03-2002.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02-2008.03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

  (2001.03-2004.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8.03-2012.02 湖南省邵阳市委书记(其间:2010.03-2010.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02-2013.01 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

  2013.01-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衡阳市委书记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