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宁泽涛个人资料 宁泽涛力压朴泰桓夺冠 破亚洲纪录

 7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9-25 22:22:02
导读:北京时间9月25日,2014年仁川亚运会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中,中国帅哥宁泽涛以47秒70的成绩力压朴泰桓夺得金牌,并且打破了亚洲和亚运会纪录。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小鲜肉”宁泽涛吧! 宁泽涛,1993年3月6日出生于河南郑州,体重74kg,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游泳队运动员。主攻短距离游泳,强项为自由...

北京时间9月25日,2014年仁川亚运会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中,中国帅哥宁泽涛以47秒70的成绩力压朴泰桓夺得金牌,并且打破了亚洲和亚运会纪录。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小鲜肉”宁泽涛吧!

宁泽涛个人资料 宁泽涛力压朴泰桓夺冠 破亚洲纪录

 

宁泽涛,1993年3月6日出生于河南郑州,体重74kg,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游泳队运动员。主攻短距离游泳,强项为自由泳。

2013年4月5日,在河南郑州举行的游泳冠军赛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中上,来自海军的宁泽涛以48秒60的成绩打破了由陈祚保持的48秒73的全国纪录。

2013年10月14日,在天津举行的第六届东亚运会游泳比赛上。在男子50米自由泳决赛中,中国选手宁泽涛以22秒20的成绩荣获冠军。10月13日,宁泽涛在男子100米自由泳的比赛中获得冠军。

2014年9月23日,在第十七届亚运会男子50米自由泳决赛中,以21秒95的成绩为中国游泳队收获男子项目的首枚金牌。

2014年9月25日,在第十七届亚运会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中,以48秒70的成绩为中国游泳队再添一枚金牌,并打破亚洲记录。

宁泽涛个人资料 宁泽涛力压朴泰桓夺冠 破亚洲纪录

 

运动生涯

宁泽涛儿时,在河南省体育场学习游泳,被教练慧眼识珠,从此走上艰苦的专业游泳运动员之路。

2004-2007年,河南省体工二大队运动员,2007年至今,海军游泳队运动员。2009年10月21日,在全运会男子200米个人混合泳半决赛中,第一小组的解放军选手宁泽涛以半决赛第7名晋级决赛。

2013年4月5日,在河南郑州举行的游泳冠军赛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中上,来自海军的宁泽涛以48秒60的成绩打破了由陈祚保持的48秒73的全国纪录。

2013年4月7日 全国游泳冠军赛 50米自由泳决赛中,宁泽涛以22秒41的成绩夺冠,收获本次大赛的第二枚金牌。

2013年9月8日,中国第十二届全运会在男子100米自由泳中,宁泽涛48秒27的成绩夺冠,这一成绩打破了吕志武前两天在男子4×100自接力第一棒创造的48秒33的亚洲纪录。

2013年9月8日晚,在全运会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中,宁泽涛以48秒27的成绩夺冠,不仅打破了亚洲纪录,更打破了孙杨的七金梦。虽然代表的是解放军队,但作为一个双计分选手,宁泽涛的这枚金牌也成为河南历史上的首枚游泳金牌。

宁泽涛个人资料 宁泽涛力压朴泰桓夺冠 破亚洲纪录

 

2013年9月9日,继8日以改写亚洲纪录赢下“飞鱼大战”后,解放军选手宁泽涛9日再度斩获一项亚洲纪录。他在50米自由泳预赛中以21秒91的成绩刷新亚洲纪录。

2014年9月23日,仁川亚运会男子50米自由泳,以21秒95获得冠军。当天上午的预赛中,以21秒94刷新了亚运会纪录,排名预赛第一进入决赛。

2014年9月24日晚,在亚运会游泳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中,余贺新、林永庆、孙杨和宁泽涛组成的中国队夺得金牌并打破亚洲纪录,成绩是3分13秒47,日本和韩国分获银铜牌。

关键词:宁泽涛个人资料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