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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黔西南全面清理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问题

 53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4-11-04 14:45:34
导读: 近日,黔西南州纪委、州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的通知》,明确规定:新配备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一律不再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对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的,结合干部队伍实际,逐步解决不再兼任。  党的十八...

黔西南全面清理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问题

 

近日,黔西南州纪委、州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的通知》,明确规定:新配备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一律不再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对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的,结合干部队伍实际,逐步解决不再兼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黔西南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认真对全州纪检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清理,但存在乡镇纪委书记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实际,导致全州139个乡(镇、街道)配备的130名纪(工)委书记中,有107名由同级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占纪(工)委书记的82%,因涉及到乡镇领导职数设置及领导干部的调整,牵扯面较大,对这部分兼职干部的清理存在一定困难。为切实将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厘清职责、突出主业,黔西南州抓住全州深化改革、各县(市)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涉及干部调整的时机,及时出台政策规定,对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问题作出规范,推动了“三转”工作的深入开展。(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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