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定西漳县人民法院记者16日公布了这起敲诈勒索判决:被告人云某在抓住盗窃自己财物的两个小偷后,“私设公堂”以报警相威胁逼迫两小偷的父亲拿出两万元私了,结果云某一审因构成敲诈勒索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2年6个月执行。2014年2月3日凌晨三点钟,定西漳县的两个陈氏兄弟骑着摩托车潜入云某家中... |
定西漳县人民法院记者16日公布了这起敲诈勒索判决:被告人云某在抓住盗窃自己财物的两个小偷后,“私设公堂”以报警相威胁逼迫两小偷的父亲拿出两万元私了,结果云某一审因构成敲诈勒索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2年6个月执行。
2014年2月3日凌晨三点钟,定西漳县的两个陈氏兄弟骑着摩托车潜入云某家中,盗得一台烧烤机后骑车逃离。云某发现之后,立即找来多名乡亲骑着摩托车追赶。在半道上将涉嫌盗窃的陈氏兄弟抓获,并发现了被盗的烧烤机。
人赃俱获后,云某便和乡亲们一起押着陈氏兄弟去派出所,在路上陈氏兄弟苦苦央求希望能和云某私了并赔偿钱财。对此云某表示同意,但陈氏兄弟希望能回自己家去商量,不过云某坚决将陈氏兄弟带回自己家再说。由于陈氏兄弟不从,云某便拿出烧烤机上的刀子戳陈氏兄弟的腿,并强行将陈氏兄弟带回自己家中。
回到家后,陈氏兄弟表示愿意出1000元赔偿损失,但是云某开口就要5万元,不然就立即报案。最终在云某的殴打下,陈氏兄弟父亲表示愿意赔偿2.5万元。当日上午8时,陈氏兄弟的父亲拿来2万元现金后,才将两个儿子带走。
后来陈氏兄弟父母报警,云某被抓获。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抓贼后“私设公堂” 勒索小偷家属两万元获刑 作者:崔琳)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陈氏兄弟盗窃自己的烧烤机,要将二人送往派出所来威胁二人及其亲属,强行索要钱财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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