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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锁连城因于正涉嫌抄袭侵权被禁播

 4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12-25 18:49:08
导读:北京时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宣判现场 依据著作权法,法庭判决如下,1、被告湖南经视公司等四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 2、判决生效10日内,被告于正需要在门户网站的公开位置向原告琼瑶赔礼道歉。 3、...

北京时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宫锁连城因于正涉嫌抄袭侵权被禁播

宣判现场 

依据著作权法,法庭判决如下,1、被告湖南经视公司等四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 2、判决生效10日内,被告于正需要在门户网站的公开位置向原告琼瑶赔礼道歉。 3、于正在内的五被告一同支付原告500万元人民币。

对此,于正工作室发声明将依法提起上诉。声明如下: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于征与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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