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江西省高院在二审中认定,上诉人周建华非法收受或... |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江西省高院在二审中认定,上诉人周建华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1006.3114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15万元、金条3根以及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
2013年8月,周建华经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建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10月中旬,江西一位接近案情的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江西省主要领导落马后,江西省高院的法官们认为周建华案的处理非常敏感和棘手,因此都不愿接手此案。“刚定了一个主审法官,没多久这名法官就推掉了,其他法官也都不愿接。”他说。
“问题比较纠结在于,再开庭面临两个问题,维持死缓原判,舆论交代不了;如果改判,或要追究该案主要办案人员的责任。”上述官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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