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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遗弃新生儿获刑 孩子全身化脓蛆虫爬身 被判刑

 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14 16:09:17
导读:怀胎十月,在出租屋内独自生下一名女婴后,年轻的王新(化名)将孩子扔在洗手池下肮脏潮湿的地上,两天不管不顾。直到房东发现报警,奄奄一息的孩子身上已经多处化脓,右眼和脐带爬满蛆虫。6月20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刑庭上,王新因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孩子近在咫尺哭泣  她却一直置之不理 ...

怀胎十月,在出租屋内独自生下一名女婴后,年轻的王新(化名)将孩子扔在洗手池下肮脏潮湿的地上,两天不管不顾。直到房东发现报警,奄奄一息的孩子身上已经多处化脓,右和脐带爬满蛆虫。6月20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刑庭上,王新因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孩子近在咫尺哭泣

  她却一直置之不理

  站在法庭被告席上,1989年底出生的王新清秀瘦弱,齐耳短发,穿着T恤和干净的帆布鞋,一副有朝气的女孩子的样子,这让人很难将她与一个冷漠心狠的母亲形象联系起来。

  大专毕业的王新在网上认识了某中年男子,之后双方保持了一年多的性伴侣关系。王新表示,2010年12月,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告诉男子后,王新得到了五千元流产费,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对方,而她连男方住在哪里都不知道。2011年5月,王新在市中区后龙庄租下一间带厕所的房子。2011年8月13日,当王新从疼痛和昏迷中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并生下了一名女婴。分娩后她随手把孩子扔在了厕所门口洗手池下方的地上,哭声近在咫尺,这个母亲却再也没有抱起过孩子一次,没给过孩子一口水一粒米。

  市中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新承认自己之前有过流产史,因为害怕做手术疼痛,这次就一直拖着把钱花光了最后生下孩子。警方无法查找孩子的生父,当初男方给王新看的身份证信息都是假的。

  孩子被发现时

  已生命垂危

  2011年8月13日晚上,王新把门一锁便出门吃饭。夜里11点多回来后却发现钥匙留在屋里。房东帮忙开门后发现地上有血表示疑问,王新称自己来月经了。之后王新上床睡觉,第二天起床上班,发现当日没排自己的班便去了网吧上网。

  王新在网吧看《快乐大本营》时,8月14日下午1点多,心怀疑虑的房东打开了王新的房门,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昏暗的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臭味,洗手池下方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婴儿,全身已经多处感染化脓,右眼和未经处理的脐带爬着蛆虫。房东立刻报警,赶来的医生原本以为孩子已经死亡,后来发现孩子的腿在轻微抽动,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孩子在医生的精心照料下最终康复出院,并被福利院收养。

  2011年8月15日下午,济南公安市中区分局的民警在出租屋内将王新抓获。2012年5月29日,市中区检察院以王新涉嫌遗弃罪向市中区法院提起公诉。

  听到宣判

  她才哭了起来

  “你把孩子扔在潮湿阴暗的水池子下面,没有食物供给也没有任何医疗处理,你有没有想过会有什么后果?”

  面对法官的质问,王新报以沉默。良久后轻声答道:“当时心里害怕。”

  庭审中,王新对女婴展现出的惊人冷漠被逐一指出:2011年8月14日下午,发现孩子不见了仍然不管不问上床睡觉;案发至今没有询问过一次孩子的情况,没有给福利院打过一次电话,始终称呼自己的女儿为“弃婴”……

  6月20日上午11点,主审法官宣判,王新对女婴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且情节恶劣,犯下遗弃罪。考虑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听到宣判,走出法庭的王新最终忍不住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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