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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试点“以房养老” 身故后保险公司将获房产处置权

 3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19 17:15:53
导读:食品安全、重大火灾或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往往因为被追究责任而难以向受害人赔偿,这种局面有望因特殊领域责任保险的出台而终结。继去年8月国务院出台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国十条”后,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关系公众利益的环境安...

食品安全、重大火灾或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往往因为被追究责任而难以向受害人赔偿,这种局面有望因特殊领域责任保险的出台而终结。

继去年8月国务院出台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国十条”后,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关系公众利益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等7大领域作为责任保险的发展重点。

养老保险

我省将试点“以房养老”

《实施意见》共有10条,其中明确了我省保险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保费收入达到3000亿元,保险深度、密度等主要发展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此次《实施意见》将发挥保险在城乡养老方面的作用作为保险业今后的发展重点,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产品,稳步发展理财型养老保险产品。

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住房反向抵押”被列入我省的养老保险发展计划之中,我省将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不过此次并未列出试点的负责单位、时间表等。据保险行业业内人士介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俗称的“以房养老”,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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