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武汉男子起死回生 下葬前突然呼吸流泪 现基本恢复正常 事件原因分析

 7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02:16
导读:  45岁的郭先生下葬前竟“起死回生”。2014年11月14日,郭先生突发脑出血,在医院宣告不治,按照家乡习俗,家属把仅有一口气的郭先生送回老家黄陂。就在下葬前,一个亲戚突然发现郭先生不仅有呼吸,而且还流下了眼泪,家人大惊之下,连夜把他送回武汉抢救。武汉晚报记者昨天在长航总医院看到了郭先生,他的意识...

  45岁的郭先生下葬前竟“起死回生”。2014年11月14日,郭先生突发脑出血,在医院宣告不治,按照家乡习俗,家属把仅有一口气的郭先生送回老家黄陂。就在下葬前,一个亲戚突然发现郭先生不仅有呼吸,而且还流下了眼泪,家人大惊之下,连夜把他送回武汉抢救。武汉晚报记者昨天在长航总医院看到了郭先生,他的意识已基本恢复。

制图陶刚

  男子突发脑出血晕倒


  医院让家属“和他告别”


  郭先生是黄陂人,从16岁就开始染上烟瘾,随着其房地产生意越做越大,他的烟瘾也越来越大,每天至少要抽两包,遇到洽谈生意的时候更是不能自制,一根接一根,3个小时就能吸完一包烟。


  2014年11月14日,正在汉口跟朋友洽谈生意的郭先生突然觉得头晕,嘴里叼着烟的他晕倒在地,不省人事。朋友们被吓坏,赶紧拨打120,将他送到附近医院抢救。


  经过检查,医生发现郭先生是突发的脑出血,出血量为20毫升,但因出血位置在脑干,极为凶险,出血已充满了脑干的80%以上,严重影响了他的意识、言语、行走以及体温调节功能。


  “我们赶到医院后,医生让我们去重症监护室见最后一面。”郭先生的二哥昨天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家属赶到医院后收到病危通知单,经过14个小时的抢救,医生让家属进重症监护室告别。“我们进去后看到,所有显示器上都是直线,心想这下人没救了。”


  按照家乡习俗,人死要落叶归根,当晚,家属把奄奄一息的郭先生送回老家黄陂,仅靠救护车上的呼吸机维持着郭先生的生命。


  家人围绕床边痛哭


  他眼皮跳动眼角有泪


  上月16日,见救治无望,家人围绕床边痛哭,并请来亲戚、朋友帮忙料理郭先生的后事。按照当地的规矩,选坟地、备棺材、布灵堂,郭先生的二哥说,当时来了很多人。


  哪知就在下葬的当头,一位亲友突然发现,郭先生的眼皮跳动了一下,试一下鼻息,还有微弱的呼吸,仔细一看,郭先生的眼角居然流下了一行眼泪。


  “你们快看,他还没死,他还流眼泪了。”亲友连忙喊来郭先生的家人,大惊之下大家决定,马上把郭先生送回武汉继续抢救。


  郭先生住进长江航运总医院神经外科二病区救治。入院时郭先生的呼吸急促,高烧41℃,经过检查和病情评估,该科王焕明主任认为,郭先生的脑内出血已经全部吸收,且仍在三个月黄金恢复期内,如果生命体征稳定并尽快进行高压氧和床边康复治疗,可能会帮助其神经功能的恢复。


  经过该科医护人员一个月的悉心治疗,现在郭先生高烧退去,体温正常,意识基本恢复。


  幸好没有轻言放弃


  下一步看能不能站起来


  “脑出血,特别是像郭先生这样的脑干出血,死亡率高达95%以上,他是幸运的5%。”王焕明说。


  王焕明解释,郭先生自始至终都是保守治疗,没有开刀,这是因为经过抢救,郭先生脑干出血的吸收比较好,而且有一部分血液转移到了脑室,减轻了病情。


  王焕明主任介绍,脑出血如果能在最短时间内获得积极的治疗,并在出血3个月内尽早行康复和高压氧治疗,会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经积极治疗,目前郭先生的神经功能日渐恢复。下一步医院将根据患者病情封堵气管,争取帮助郭先生站起来。


  王焕明提醒,这两年来,像郭先生这样的青、壮年人患脑出血的数量不断攀升,尤其以男性为主,这与他们吸烟、喝酒、熬夜等不规律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


  “特别是吸烟,国内外很多临床研究已证实,吸烟可影响脑动脉的血流,容易引起血管损伤,且这些破坏性影响是不可逆的,随着吸咽年限的延长、吸烟量的增加,患脑卒中的危险性也在增加。”


  王焕明主任强调,无论生活、工作节奏再快,压力再大,也要注意规律生活,戒烟戒酒、早睡早起,积极预防,一旦患病更要及时治疗,切莫轻言放弃。


  本报记者李扬通讯员金静返回光明网首页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