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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投毒案事件始末 最新进展:念斌律师申请一千万抚慰金

 10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5-01-24 21:15:06
导读:法制晚报讯(文/记者 王选辉)昨天下午,福州中院就念斌案国家赔偿举行听证,念斌代理律师就赔偿数额的理由向法院作出阐述。此前,念斌就其冤案申请国家赔偿1532万,其中包括100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念斌 资料图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按国家赔偿法规定,福州中院是作为赔偿义务机...

法制晚报讯(文/记者 王选辉)昨天下午,福州中院就念斌案国家赔偿举行听证,念斌代理律师就赔偿数额的理由向法院作出阐述。此前,念斌就其冤案申请国家赔偿1532万,其中包括100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念斌投毒案事件始末 最新进展:念斌律师申请一千万抚慰金

 念斌 资料图

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按国家赔偿法规定,福州中院是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来代表国家进行赔偿,所以他们要求赔偿的金额中,包括8年来福建所有的司法机关对念斌造成的伤害赔偿。


福州中院赔偿委员会法官听取意见后表示:将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作出赔偿决定。


福州中院:尽快依法赔偿


念斌因为刑讯和服刑落下了病根,身体一直不适,没有亲自到现场,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在两位律师陪同下,到福州中院参加听证。


中院方面派出的是赔偿委员会的3名法官。


念斌于去年12月25日向福州中院提交申请,要求国家赔偿人民币15321605.15元。同时,还要求福州中院在多家指定媒体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申请赔偿数额最大,达1000万,包括请求人被4次判处死刑的精神抚慰金500万、其父母在错案期间去世的精神抚慰金500万。


公孙雪向法晚记者介绍,昨天当面计算的赔偿总额比原来少一点,赔偿“申请人家属8年租房费用”由38.5万元改为36.96万元;另一方面,念斌计算的被限制自由天数为2935天,法院算的是2936天,实际将多赔偿一天。


现场听证时,念建兰及两名律师向3名法官阐述了申冤过程、各项费用支出,以及赔偿诉求的理由。


法官听取意见后表示:将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作出赔偿决定。


公孙雪说,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在受理当事人赔偿请求2个月后必须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念斌是在去年12月25日提交申请,应该在今年2月底就会出结果。


律师详解10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


公孙雪说,按国家赔偿法规定,福州中院是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来代表国家进行赔偿,所以他们要求赔偿的金额中,除了福州中院,还包括8年来福建所有的司法机关对念斌造成的伤害赔偿。


昨天,公孙雪向福州中院法官详细说明了10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况。


“念斌先后4次被判了死刑,这个是史无前例的,每一次判决都会对念斌造成新的损害,而且4次死刑是在不断叠加的,是在原来的伤害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孙雪说,这4次判决对念斌造成的伤害不能简单相加,作为法院要充分考虑到这个案子的特殊性。


除了4次死刑判决外,念斌案还有一次被送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公孙雪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念斌案死刑不核准的裁定是在2010年10月28日做出的,但是2011年4月7日才正式向念斌宣布。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已经有明确结果了,还拖了半年才告诉他。这半年念斌怎么过的?”公孙雪说,念斌身边关着的很多也是死刑犯,每天清晨6点被带出去,7点就被执行了。


在死刑复核这个阶段,每天凌晨3点念斌就开始睡不着,被恐惧给吓醒。直到现在,念斌已经被无罪释放半年了,每天到凌晨三四点仍睡不着,还是处于煎熬之中。


对念斌精神上的打击除了4次死刑判决和一次死刑复核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伤害——这个案子折腾了8年。8年时间里,念斌父母先后去世。“不能养老,不能送终,可以说连死刑犯的待遇都没有,这也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打击。”公孙雪说。


公孙雪说,念斌被关的时候,儿子只有4岁零5个月,出来的时候已经13岁了,这个过程中,念斌的父亲角色是缺位的,不能抚养、不能教育、不能给孩子安全感,孩子还被别人说成是“杀人犯的儿子”,“他回家半年了, 儿子到现在为止都没叫他一声爸爸,作为一个父亲,这该有多难受?”


公孙雪说,这10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分解到每一次伤害来看,“要求并不过分。”


念斌投毒案事件

念斌人物经历

2006年7月,福建福州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陈炎娇、丁云虾两家人用餐之后,多人同时中毒,丁云虾一对儿女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警方检验显示,两人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

2006年8月7日,念斌被警方带走。

2007年2月,念斌被福州检方公诉。

2008年2月、2009年6月、2010年4月、2011年11月福州中院、福建高院分别4次判处念斌死刑。

2013年7月、2014年6月,福建高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8月22日,念斌被判无罪释放。

事件经过

2006年7月27日晚6时,澳前镇澳前村村民陈炎娇及其女儿和租住在其家中的丁云虾及其三个孩子,与往常一样一起吃晚饭。晚饭吃的是稀饭和青椒炒鱿鱼、酱油煮杂鱼两道菜,稀饭是各家自煮的,陈家人吃自家的白薯稀饭,丁家人吃自家的白米稀饭。陈炎娇母女和丁云虾的三个孩子共同吃了青椒炒鱿鱼和酱油煮杂鱼,丁云虾最后一个进屋吃饭时,鱿鱼已经被吃光,所以丁云虾只吃了自家的白米稀饭和杂鱼,没有吃到鱿鱼。当晚,两家人所吃食物只剩下酱油煮杂鱼,鱿鱼和丁家白米稀饭全部吃光。饭后,丁云虾清洗了煮饭、炒菜的用具和餐具。

当晚9时许,丁云虾的10岁的大儿子俞攀和8岁的女儿俞悦首先出现腹痛、呕吐、全身抽搐等中毒症状。丁云虾疑为受凉,便叫人给两个孩子进行针灸,但1个多小时后孩子的症状并未得到缓解。与此同时,陈炎娇16岁的女儿念福珠也出现了头痛症状。

凌晨零时10分左右,俞攀、俞悦二人因出现昏迷等危险症状被送往县医院抢救,随后正在睡梦中的小儿子俞涵也被叫醒一并被送往医院。医生初步诊断两个孩子可能是食物中毒。28日凌晨2时许,在丁家被送往平潭县医院后,因念福珠开始出现腹泻、拇指抖动等症状,陈炎娇与其也一起被送往平潭县医院洗胃治疗。

因俞攀、俞悦入院时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虽经平潭县医院医生1个多小时奋力抢救,但还是回天无力,俞悦、俞攀分别于28日凌晨2时和5时先后死亡。

因出现了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当天晚上与死者一同吃饭的俞涵、丁云虾、念福珠、陈炎娇也都于28日8时、15时左右先后被送至福建省立医院开始检查治疗。

2014年11月,因疑罪从无而被判无罪释放的福建“念斌投毒案”主角念斌,两次来到福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但被明确告知无法办理,相关人士称9月份平潭县公安局已经重新立案,对念斌重新布控,依法不允许出境。

此前的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公开宣判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念斌投毒案”,对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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