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湖南衡山副县级干部涉强奸女团委书记被刑拘 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个人资料

 1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5-02-07 9:33:32
导读:  昨日晚间,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月5日,网帖《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灿强奸女下属》发布后,我局第一时间介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学农高度重视,要求刑侦支队迅速查明情况,依法处理。2月6日,汪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据中新网报道5日晚,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被...

湖南衡山副县级干部涉强奸女团委书记被刑拘 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个人资料

 

湖南衡山副县级干部涉强奸女团委书记被刑拘 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个人资料

 

昨日晚间,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月5日,网帖《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灿强奸女下属》发布后,我局第一时间介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学农高度重视,要求刑侦支队迅速查明情况,依法处理。2月6日,汪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据中新网报道5日晚,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被实名举报,称其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衡阳市纪委6日下午对外透露,因汪灿涉嫌严重违纪,已对其立案调查。

2月5日,百度“衡阳吧”出现一条以受害者丈夫名义发出的举报网帖。发帖举报者署名“陈某某”,称自己“现年32岁,系衡山县公安局民警”。

网帖称,2月4日晚,因受邀参加一前同事组织的饭局,举报者陈某某的妻子李某搭乘副县长汪灿的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去某农家乐吃饭;席间,汪灿等人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席毕,李某醉得不省人事,汪将李某送至举报人住宅楼下后,支走司机,并在车后排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发后,当地宣传部门在电话中告诉中新网记者,该县纪委、公安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而据衡阳市纪委最新通报,汪灿今年47岁,衡山县人,2011年5月至今任衡山县副县级干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目前,衡阳市纪委已对汪灿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汪涉嫌违法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