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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男子K歌身亡 KTV被判赔偿71万多元

 4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3-01 10:48:50
导读: 去年5月,南宁市一男子赵某和朋友到南宁市某KTV唱歌,期间却因遭话筒电击身亡。随后,赵某父母将该KTV所属的广西某娱乐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83万余元。今年2月27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某KTV赔偿71万余元。  赵某的父母认为,广西某娱乐有限公司作为事发场地KTV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对这...

    去年5月,南宁市一男子赵某和朋友到南宁市某KTV唱歌,期间却因遭话筒电击身亡。随后,赵某父母将该KTV所属的广西某娱乐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83万余元。今年2月27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某KTV赔偿71万余元。

  赵某的父母认为,广西某娱乐有限公司作为事发场地KTV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对这起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并将该公司诉上法院索赔83万余元。

  庭审中,广西某娱乐公司未作答辩,亦未提交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广西某娱乐有限公司作为KTV娱乐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对进入其经营活动领域内的相对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赵某作为消费者进入该公司开设经营的KTV,该公司应当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赵某在唱歌过程中,因KTV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而触电身亡,说明该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对赵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为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西某娱乐有限公司应向赵某的父母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共计71万余元。

 

 

关键词: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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