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统一命题并非统一试卷 教育学会会长回应明年高考

 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5-03-12 11:20:24
导读:   日前,教育部部长袁贵仁透露“明年25省份将用统一命题试卷”引起广泛关注。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表示,增加全国命题省份并非意味着25个省份都将使用同一张试卷,而是国家教育考试部门参与这些省份高考试卷命题工作,采取“一纲多卷”提高各省份高考命题的质量。  京华时报记者张灵 ...

                                                     图/CFP

  日前,教育部部长袁贵仁透露“明年25省份将用统一命题试卷”引起广泛关注。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表示,增加全国命题省份并非意味着25个省份都将使用同一张试卷,而是国家教育考试部门参与这些省份高考试卷命题工作,采取“一纲多卷”提高各省份高考命题的质量。

  京华时报记者张灵

  使高考更科学规范

  3月8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列席全国人大会议时向记者透露,明年全国25个省份使用国家考试中心命题试卷。有观点认为恢复全国统一高考命题有利于教育公平,但也有观点认为如果是回到过去那种全国采用同一张试卷的做法将是一种倒退,在试卷评分、招生录取上都将大大增加成本,带来隐患。

  针对这些质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表示,扩大省市统一命题范围并非意味着所有省份都将使用同一张试卷。“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是2014年9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的重要举措。

  “高考改革要搞得好,考试内容、方式改革非常关键。”钟秉林表示,高考命题从导向上主要考查学生知识的融会贯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如何在命题中更好体现这些主旨,就需要专家队伍根据基础教育的课程标准、高校人才选拔标准进行长期研究,才能制定出高质量的试卷。而专家队伍建设、专家库建设、试题库建设都需要有专门的考试机构来完成的。所以,增加一些全国命题的省份,可以使得高考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这对于学生来讲是好事。

  谈统一命题

  谈一纲多卷

  各地试卷并不相同

  钟秉林介绍,目前自主命题的省份主要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教育考试机构来负责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则主要负责全国卷的命题工作。扩大全国统一命题后,并不意味着全国用的同一张试卷,而是强调“一纲多卷”,即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根据国家考纲和教育教学基本要求,以及各省市基本教学情况,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命制一套相对独立的试卷。

  “一定要解除这个误区,并不是用国家卷就是全国都一张试卷了,而是一纲多卷,每个省的试卷还是不一样的,主要保持它的质量。”钟秉林强调,无论是全国统一命题,还是各省市自主命题,对考生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还是采取分省考试,分省阅卷,分省录取,同一个省份的考生在同样的基础下参加高考。

  谈高考改革

  高考社会化是方向

  扩大全国统一命题范围后是否意味着将出现独立的考试命题机构?对此,钟秉林表示,招考分离是未来高考改革的方向。要实现这一目的,还需要加强专业化考试机构的建设,如进一步强化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功能,通过加强命题专家队伍建设、建立试题库等多种方式,提高高考命题质量。

  钟秉林认为,要真正实现命题机构社会化还需要一定过程,在目前环境下,如果考试命题机构完全独立了,可能会引起公众对其公信力的质疑。因此,真正实现高考社会化还需要一定时间,但这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链接

  高考命题历程

  1977年和1978年,高考实行分省命题。1987年教育部批准上海实行“3+1”高考改革方案自主命题。2002年北京市获得语、数、外3科的单独命题权。之后陆续增加天津、辽宁等14省份单独命题。2014年,15省份高考采用全国卷。河南、河北、山西采用新课标一卷;贵州、黑龙江等11省采用新课标二卷;广西采用大纲版试题。2015年,江西、山东、福建3省高考将不再自主命题,采用新课标一卷试题。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