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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不适宜捐献器官 只可以捐献遗体 平凡保安大叔身患癌症捐献遗体

 13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5-03-14 14:55:07
导读: 李安荣在出租屋整理衣物。 李安荣在医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填写遗体捐献资料。 已在中山市人民医院OPO工作人员帮助下完成了遗体捐献登记;专家称一般癌症不适宜捐献器官,可以捐献遗体 两岁多母亲去世,20出头父亲去世,从此他埋下一个心愿,要做一名医生,不仅能救治生病的亲人,也能帮助到其他患者。但10年前他...

李安荣在出租屋整理衣物。

 

李安荣在出租屋整理衣物。

李安荣在医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填写遗体捐献资料。

 

李安荣在医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填写遗体捐献资料。

  已在中山市人民医院OPO工作人员帮助下完成了遗体捐献登记;专家称一般癌症不适宜捐献器官,可以捐献遗体

  两岁多母亲去世,20出头父亲去世,从此他埋下一个心愿,要做一名医生,不仅能救治生病的亲人,也能帮助到其他患者。但10年前他患上胆囊炎、肾结石等多种疾病,从此病痛就一直伴随着他,其间他仍以微薄之力帮助他人。2014年10月8日病情加重的他住进了中山市中医院,手术中他摘除了胆囊,当他要求出院时,医生却告诉他,他已是肝癌晚期。他哭了,之后做了一个决定—捐献自己的所有器官、组织和遗体。

  他叫李安荣,今年48岁,来自湖南怀化,中山市某公司保安人员。

  急诊住院手术,却查出肝癌晚期

  李安荣是个性格开朗的人,这是3月12日晚上8时,新快报记者第一次见到他时留下的印象。他1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屋布置得井井有条,一台旧电视、一把落地扇是屋内仅有的电器。门口一张简陋的桌子上放着一些书籍,其中一本《超越挫折心理学》还打开着。在与记者交流的一个小时内,他没有唉声叹气,脸上流露出的是一种淡然自信,说到动情处还面露微笑。

  李安荣1985年就来中山打工,做过普通员工、公司品检、磨具技师等很多种工作。2004年6月因帮人代班,右手拇指被机床砸断,之后开始从事保安工作,2005年妻子跟他离婚,儿子跟了妻子,现在20多岁了。“因为我跟他母亲的原因,儿子没有教好,我很痛心,就在我手术期间他都没来看我,说没时间。”说到伤心处,李安荣脸色暗了下来。

  随后,新快报记者从中山市中医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中了解到,2014年10月8日21时50分,李安荣因“反复右上腹胀痛10余年,加重伴发热10小时”入院。9日凌晨,医院为其做了剖腹探查+胆囊切除+胆总管切开探查取石+T管引流+肝组织活检术。

  2014年10月24日11时,李安荣住院16天后,病情好转要求出院时,却被院方告知,已是肝癌晚期。“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哭了。”因经济原因,李安荣没有遵循医院医嘱仍要求出院。

  心愿是做医生,多次帮助困难家庭

  “捐献器官和遗体并不是我知道自己患了癌症后的决定,而是多年来的心愿。”李安荣说,自己是个苦命的农村人,自己两岁多时母亲因患胆囊炎无钱医治去世,20多岁父亲也患风湿心脏病死了,从此他就有了一个心愿,要做一名医生,治病救人。

  10年前他就患上胆囊炎、肾结石等多种疾病,从此病痛就一直伴随着他,其间他仍以自己微薄之力帮助他人,从拮据的经济中抽出微薄的一部分帮助困难家庭,有一次,他给一个困难家庭的孩子买了一架200多元的遥控飞机,圆了孩子的飞机梦;有一次,他从报纸上看到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想要一台电视机,就想买台电视给他们,但电话联系这个家长时,已有好心人给他们送去电视,但后来,他还是给这个单亲家庭送去了几百元钱。

  医院细心照料,他坚定捐器官的心

  在中山市中医院给李安荣开据的出院证明书中写着:1.肝内外胆管多发结石并胆道梗阻;2.急性胆囊炎、胆管炎;3.感染性休克;4.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癌;5.双肾及右侧输尿管多发结石;6.肾功能不全;7.双肾多发囊肿;8.菌血症。

  “我多年来的疾病得到了多家医院的很多关爱和帮助。”李安荣告诉新快报记者,2014年8月份,自己胆囊结石、肝内胆管结实发病时在中山市沙溪龙都医院治疗,因医院资源所限要求转院,在龙都医院多方联系下,中山市博爱医院刚好有床位,当时李安荣身上只有500元,但博爱医院还是让他安心住院治疗。2014年10月8日,李安荣再次病发,他疼痛难忍打了的士去中山市中医院,当时身上只有100多元,中山市中医院收留了他,并给他做了胆囊切除等手术,留院住了16天。

  “一生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在中医院住院的16天,我无依无靠,手术后不能动,是中医院的护士和护理阿姨照顾我,有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护理阿姨,经常帮我擦澡,我不能吃东西,他们就买来乌鸡汤让我喝,我喝不到,他们就找来吸管……” 说到动情处,李安荣眼角流出感激的眼泪。“他们一不是我的亲人,二不是我的朋友,他们的无私关爱坚定了我的信念,自己也要尽微薄之力关爱他人、奉献社会。因为我深深体会到,在自己需要别人帮助时得到了帮助,是多么开心。”

  “因为长期生病,医院的医生都认识我了。”李安荣告诉新快报记者,是中山市中医院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他除了感激只有用自己的身体来回报社会。

  “还欠医院费用,还要工作还钱”

  中山市人民医院是广东省仅有的6所接受器官捐献的医院之一,服务珠海、中山区域。昨日,在中山市人民医院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会议室,李安荣填写了遗体捐献申请表。OPO办公室主任谢熙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癌症患者不宜捐献器官,李安荣说的眼角膜捐献,还需要审慎评估。李安荣说:“只要用得着,我身上有用的东西都可以捐献,包括遗体。”

  填完捐献申请表后,李安荣说,老婆走了,儿子已长大成人,自己算无所牵挂了。人总是要死的,趁自己还“健康”还得工作,否则没有生活来源,“我还欠医院一些费用,我还得工作还要还。”

  李安荣说,他没什么埋怨,他认命,他清楚癌症意味着什么。去年手术后,他回老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去年腊月又来到中山,重新找了一份工作,目前还没发工资。他说,他要好好活下去,好好工作。他说,他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他要向郭明义学习,趁还活着,尽自己微薄之力帮助别人。

  癌症患者可以捐献器官吗?

  中山市人民医院OPO办公室主任谢熙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癌症患者出现大面积癌细胞扩散,是不符合捐献器官的,除非是先天的原发性脑瘤患者,经过专家评估其器官符合捐献条件的,才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器官捐赠。其他癌症患者,一律不符合器官捐赠。

  什么机构能接受遗体捐献?

  谢熙表示,遗体一般是捐献给大学附属医学院或者有尸体保存和解剖条件的医院,李安荣的遗体捐献他们是联系广州南方医院的。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病变器官的标本制作,二是医学院学生的解剖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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