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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幼女遭同村五旬男子强奸

 2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3-15 20:14:33
导读:11岁幼女遭同村五旬男子强奸 以“给你玩手机”“给你零花钱”将居住在同村的11岁幼女引诱至其出租屋内实施强奸。昨日下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了解到,在DNA技术的支持下,54岁的犯罪嫌疑人曲某某无从抵赖,而其已经被警方以涉嫌强奸幼女报请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 11岁幼女疑似...

11岁幼女遭同村五旬男子强奸
       以“给你玩手机”“给你零花钱”将居住在同村的11岁幼女引诱至其出租屋内实施强奸。昨日下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了解到,在DNA技术的支持下,54岁的犯罪嫌疑人曲某某无从抵赖,而其已经被警方以涉嫌强奸幼女报请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

  11岁幼女疑似遭到强奸

  事情还要从2月6日说起。这天下午,租住在玉泉区小黑河镇某村的外来务工人员赵强军和妻子下班回到家中后,看到怀中抱着一个芭比娃娃的11岁的女儿妮妮(化名)感到有些奇怪,因为,从放寒假开始,无人照看的女儿就每天白天被独自留在家中不许其出门,而家中也很少有亲友到访。那么,女儿怀中的芭比娃娃是哪里来的呢?赵强军再三追问,妮妮却怎么也不肯说。

  到了晚上,妮妮直喊肚子疼,赵强军的妻子照料女儿时,发现其内衣裤上有污渍后越发感觉到奇怪。于是再次追问女儿。至此,妮妮才最终一脸惊恐地说出了实情,芭比娃娃是用同村暂住男子曲某某给其的15元钱买来的。而曲某某当天下午还把妮妮带到他的家中,脱去了衣服“做游戏”。

  54岁同村男子系嫌疑人

  听了妮妮所说,赵强军夫妻俩认为,女儿很可能是遭到了强奸。

  2月7日一早,经过一夜的斟酌,赵强军没有去找曲某某追问情况,而是决定求助警方帮其查明真相。

  在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四中队,赵强军将女儿所言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侦查员。四中队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报警人描述的情况展开调查。

  首先,经过医院的检查,四中队侦查员确认了11岁幼女妮妮确实遭遇了强奸的受害事实。随后,经过对妮妮的进一步问询,以及在妮妮指认的案发现场附近暗中走访调查,到2月7日下午,四中队侦查员已经初步认定曲某某确有涉嫌强奸妮妮的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决定对其实施抓捕。

  以“给你零花钱”做诱饵

  2月7日傍晚,蹲守布控在曲某某暂住的出租屋附近的侦查员顺利将犯罪嫌疑人曲某某成功抓获,并带回至刑警队内接受调查审讯。

  面对警方的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曲某某(1961年生,山东省来呼务工人员)拒不承认对妮妮实施了强奸。还一脸坦然地百般狡辩。然而,让以为只要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警方就对其无可奈何的曲某某没有料到的是,在对其继续审讯的过程中,警方一方面赶赴受害人指认的案发现场搜集曲某某的作案证据,另一方面也将受害人妮妮的内衣裤送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内进行检验。

  在等待DNA检验结果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曲某某最终不堪法律强大的震慑力,交代了2月6日下午对妮妮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

  据曲某某交代,当天下午,他在该村内闲逛时看到了独自在村内玩耍的妮妮后便起了歹念。他以给妮妮玩手机之名,将其诱骗到自己的出租屋内,先是给妮妮观看其手机中的淫秽视频,然后对妮妮实施了强奸。事后,给了妮妮15元钱,让她买些“好吃的”,还叮嘱不许告诉其父母。

  昨日上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四中队了解到,随着DNA检验结果的出具,犯罪嫌疑人曲某某被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为涉嫌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目前,警方对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曲某某向检察机关报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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