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美术培训学校的老师两次强奸一名女生 下跪求饶不能为他减轻罪罚

 3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5-03-19 14:29:21
导读: 张某某是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附近一家美术培训学校的老师。去年9月,他两次强奸了一名女生。案发后,张某某下跪求饶,但并不能为他减轻罪罚。 张某某今年35岁,是一家培训机构的美术老师。去年9月1日晚上9点多,张某某以帮助计算书本费账目为由,将女生李某某留在画苑宿舍。次日凌晨,张某某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张某某是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附近一家美术培训学校的老师。去年9月,他两次强奸了一名女生。案发后,张某某下跪求饶,但并不能为他减轻罪罚。

  张某某今年35岁,是一家培训机构的美术老师。去年9月1日晚上9点多,张某某以帮助计算书本费账目为由,将女生李某某留在画苑宿舍。次日凌晨,张某某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月5日1时许,张某某酒后来到李某某寝室,不顾李的反抗,再次实施了强奸。

  几天后,张某某的兽行败露。校长将张某某喊到办公室,痛骂了一顿。当着校长的面,张某某给李某某下跪求饶,“你放过我吧!”李某某没有心软,去年9月19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

  日前,包河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