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陈水扁个人简历 陈水扁剑舞徐佳青意在蔡英文

 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3-19 20:27:06
导读: 陈水扁(1950年10月12日-),男,生于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西庄村,中国台湾民主进步党籍政治人物。律师出身,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曾任海商法律师。2000年-2008任台湾地区第十至十一届领导人。历任民主进步党第十任和第十一任党主席、台北市议员、“立法委员”、台北市市长、台湾地区领导人等职。任内...

  陈水扁(1950年10月12日-),男,生于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西庄村,中国台湾民主进步党籍政治人物。律师出身,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曾任海商法律师。2000年-2008任台湾地区第十至十一届领导人。历任民主进步党第十任和第十一任党主席、台北市议员、“立法委员”、台北市市长、台湾地区领导人等职。任内提出“一边一国”论,积极推动“台独”,导致两岸关系恶化。卸任后因涉有贪污及洗钱,而被确定判刑20年,[1]2010年11月入台北监狱服刑,2013年4月因病移送台中培德监狱病院
  2015年1月5日,台“矫正署”开会审核陈水扁保外就医案,批准陈水扁保外就医。下午陈水扁返回高雄家宅。
  2015年3月,针对徐佳青公开爆料,陈水扁曾向建商收受几十亿(新台币),台湾检方特侦组表示已经办理。

民进党前发言人徐佳青在美国,道出陈水扁把数十个建商集中一室,要求他们不乐之捐数十亿(新台币,下同),引起轩然大波,民进党也赶紧撇清,说这是徐佳青个人,不代表民进党发言,更戏剧化的是传出陈水扁写遗书要自杀,吓得徐赶紧辞民进党发言人道歉。台湾《中国时报》3月12日发表评论说,徐说真话有罪?却遭全民进党唾弃!文章摘编如下:

  蔡英文在登记民进党内“总统”参选时,提出清廉、透明,但只要一触及陈水扁家贪污,立即就缩回去,既不清廉,也不准透明,所有党员及从政人员对陈水扁贪污是一句也不能提。蔡英文的标准,难道只是检视国民党、检视马英九?

  当陈水扁透过幕僚把赃款交徐佳青,她说“这样不行,我们有政治献金法规定,为什么不捐给民进党,民进党可以捐给我们啊,这样100万我们可以开收据,民进党赞助我OK啊,这样子我不能收。”这有什么错?有这么清廉的党员多么难得,奖励都来不及,怎还要辞发言人职务,甚至下一届不分区“立委”都不保?

  “你们谁没收我爸爸的钱?”是陈水扁海外洗钱弊案爆发后,民进党台面上人物纷纷切割,逼得陈幸妤说出的一句“名言”。徐佳青所言,参照陈幸妤这句名言,应有所本。我们可以把陈水扁执政时期,民进党参选的市议员、“立委”、县市长加一加多少人,乘以徐佳青所说的数字价码,再估算陈水扁给自己保留的一份,即可得出陈水扁以权谋私庞大的数字。

  原来陈水扁执政8年,是一个比李登辉黑金治国还黑还金的政府。这件事可以得到三个结论:一、为什么民进党始终不承认陈水扁贪污犯行,因为几乎台面上的政治人物都拿了陈水扁的钱,自己也是共犯。二、为什么民进党极力要营救陈水扁出狱,因为“你们谁没收我爸爸的钱?”,故这些人拼死要救陈水扁,不能让他久蹲苦牢。三、民进党缺乏反省能力,既无法与贪污切割,而且是被“台独”基本教义派绑架,必然当执政的开始,就是堕落的开始。

  现在民进党从上到下已形成救陈水扁就是救自己的观念,否则那一大迭签名拿钱的字条,只要往法院送,多少民进党平时呼风换雨,夸夸而谈的大人物,不都可能锒铛入狱?

  民进党这批“爱新台币”的人,岂不会恨徐佳青入骨、必欲去之而后快?徐佳青如果继续留在民进党内,其政治生命应到此为止。

  同一日,《联合报》也发文说,陈水扁不但不接受徐佳青脸书道歉,且其周边人物正在全力逼迫蔡英文亲自向陈水扁道歉。

  陈水扁毕竟非易与之辈,第一时间就放出两个讯息。一、说陈水扁“很气、很气”,气到要“写遗书”,陈致中则称“要病父气死吗?”;总之,又把对付司法那套用来对付徐佳青。二、不但陈水扁的律师团出面要徐佳青道歉,医疗小组更称徐佳青道歉没用,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应亲自南下探望安抚病重保外就医的陈水扁;甚至说“救人第一”,“从医疗的角度,陈水扁必须有人来安抚,而最适合者就是蔡英文”。意谓蔡英文若不亲自道歉,陈水扁可能会气到性命堪虞。

  徐佳青不是菜鸟,若非出于“合理确信”,她岂会在海外公开场合说那些事?她说她自己和蔡英文都是“退阿扁钱的人”,这是想以陈水扁为反面教材,来反衬民进党内也有出污泥而不染的人。但是徐佳青也只维持了一天的清高,第二天就以“记忆不精确”自批其颊。在陈水扁的威势下,岂容民进党内有自鸣清高者?

  打蛇随棍上。陈水扁方面显在利用徐佳青事件来压制蔡英文,如今徐佳青的道歉不被接受,且看蔡英文要如何表态屈服始能让陈水扁满意?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