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台湾永贞小学一名30多岁的男校友因当年偷走100元心中有愧,决定还给学校10000元。

 1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15-03-20 17:22:44
导读: 训导主任彭仁星代为收下1万台币,将作为爱心储蓄户,帮助弱势学生。(台湾“中时电子报”/黎薇摄)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永贞小学一名30多岁的男校友19日下午拿着1个装有千元(新台币,下同)现金的纸袋到学校,表示自己是第五届校友,因当年偷走100元心中有愧,决定还给学校1...

训导主任彭仁星代为收下1万台币,将作为爱心储蓄户,帮助弱势学生。(台湾“中时电子报”/黎薇摄)  训导主任彭仁星代为收下1万台币,将作为爱心储蓄户,帮助弱势学生。(台湾“中时电子报”/黎薇摄)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永贞小学一名30多岁的男校友19日下午拿着1个装有千元(新台币,下同)现金的纸袋到学校,表示自己是第五届校友,因当年偷走100元心中有愧,决定还给学校10000元。

  该校友20多年前念小学6年级时,因家境不佳,老师林文资看他品性良好请他到合作社协助,负责结算每日营收。有一天男校友因想购买文具,拿走了抽屉里的100元,事隔20多年每想起这段往事,总是有愧良心。

  男校友有感自己事业有成,即将迎接新生儿,决定还给学校10000元,希望能作为爱心储蓄户,帮助弱势学弟妹,也让自己还了良心债。校友坚持不留下姓名及联络方式,训导主任彭仁星向全校师生分享这件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品德教育课。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