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少年抢金店只为帮女友“搞钱”

 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3-24 17:27:55
导读:为帮女友“搞钱” 少年抢金店 因女友姐姐过生日没钱买礼物,17岁少年竟去抢金店!前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历时4天的不懈努力,远赴外省将犯罪嫌疑人倪某及其女友何某抓获。目前,赃物已全部追回,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光天化日  抢劫金店 1月18日13时29分,松原新玛特一楼一金店内,店长董小姐正在为一位...

为帮女友“搞钱” 少年抢金店


    因女友姐姐过生日没钱买礼物,17岁少年竟去抢金店!前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历时4天的不懈努力,远赴外省将犯罪嫌疑人倪某及其女友何某抓获。目前,赃物已全部追回,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光天化日
    抢劫金店
    1月18日13时29分,松原新玛特一楼一金店内,店长董小姐正在为一位男顾客试戴两条金项链,突然试戴男子转身就往商店出口跑,董小姐本能地拽了一下男子胳膊,但男子从怀里拽出匕首向后一挥,董小姐一躲,男子快步逃出大门。
    店员立即大喊“抢劫了,抢劫了……”整个新玛特广场顿时一片呼救声,等保安人员追出时,男子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据董小姐回忆,两条被抢金项链价值4万余元。
    全警出动
    摸排线索
    前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率先赶到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侦查员获知劫匪为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短平头,身高1.72米左右的男子,年龄在20岁左右。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1月20日侦查员获得重要线索,有群众反应图像中的男子姓倪,经过户籍图像信息比对,侦查员发现抢金店男子正是倪某,遂对其展开侦查。而此时,倪某已去向不明,侦查员通过进一步走访得知,倪某有一个女朋友何某在足疗店打工,而当侦查员赶到足疗店时何某也不知去向。侦查员迅速对两人的行踪轨迹进行调查走访,发现二人可能已逃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连夜赴黑
    展开抓捕
    1月21日晚,连续多日摸排的侦查员顾不得休息,由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赵建国队,连夜驱车500余公里直奔牡丹江,22日14时许,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在牡丹江林口县一农村展开布控,伺机抓捕,经过反复侦查,确定倪某在一农户家中,赵建国带领侦查员假装问路进入院子,进入房间后,民警发现倪某正躺在火炕上睡觉,当民警为其戴上手铐时,倪某并没有恐慌。“当时甚至还笑呢,还是太小了,不懂自己犯的罪有多重。”赵建国说。在倪某的女友何某的脖子和手上,侦查员当场找到了被抢项链,当晚,警方将倪某和何某带回前郭县公安局。
    一时贪念
    以身犯险
    经审讯,侦查员得知倪某今年17岁,父母离异多年,他和父亲一起生活。何某今年27岁,年关将近,何某向倪某提出,过几天其姐姐过生日,自己没钱买礼物,倪某当即表示出去搞点钱。看到别人穿金戴银,倪某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抢金店!
    打定主意的倪某揣着一把匕首来到新玛特商场,起初他选择了一家金店,但店员注意力比较集中,而且门口有保安巡逻,没有下手机会。第二天他又来到商场,事先观察了地形,确定了路线,然后若无其事地到了一家金店,店员让他试戴两条项链,他便抢了就跑,因怕店员追上还回头轮了一刀。倪某回家后告诉何某金项链是抢来的,随后两人把其中一条项链截成两段,一段拿到收购点卖了9000元,另一段给何某做了手链,便匆匆坐车去了黑龙江何某的姐姐家。    目前,倪某、何某二人已被刑事拘留,现赃物已全部追回,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