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对“安倍谈话”应有怎样的期待

 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3-25 13:44:56
导读:对“安倍谈话”应有的期待 时隔3年,第七次中日韩外长会在韩国首尔重启。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在分别与中韩外长举行的双边会谈时就历史认知问题强调,安倍政府将继承过去内阁的立场。会后发布的联合公报也明确宣布:“三国将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为改善双边关系、加强三国合作而共同努力。” 毋...

对“安倍谈话”应有的期待

 时隔3年,第七次中日韩外长会在韩国首尔重启。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在分别与中韩外长举行的双边会谈时就历史认知问题强调,安倍政府将继承过去内阁的立场。会后发布的联合公报也明确宣布:“三国将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为改善双边关系、加强三国合作而共同努力。”

  毋庸赘言,“安倍政府将继承过去内阁的立场”,实质就是将继承“村山谈话”的立场。日方这一表态值得肯定,须知前不久安倍政府对是否继承“村山谈话”的表态,还是闪烁其词。今次安倍政府表示“将继承过去内阁的立场”,与各方对安倍的“告诫”,显然不无关系。

  2015年3月8日,王毅外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中外记者会上表示,“70年前,日本输掉了战争。70年后,日本不应再输掉良知。”3月9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在东京发表演说时指出,正视历史是德国重返国际社会的前提。之后,在与安倍晋三共同举行的记者会上,默克尔再次作了类似表示。同一天,“21世纪构想座谈会”代理主席、日本国际大学校长北冈伸一在东京的一个研讨会上表示,“日本曾发动了一场侵略战争,那很明了”。“如果问日本的历史学家,我想99%都会这么认为。”北冈伸一称,他已向安倍首相建议,希望“安倍谈话”明确表示“日本进行了侵略战争”。

  安倍政府态度缓和的另一原因就是出于经济的考量。中国有句俗话:“识时务者为俊杰”。去年11月举行的APEC会议,已经通过了中国主导的“亚太自贸区路线图”;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正积极推进;中国倡导建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得到了包括英国等欧洲国家在内的广泛响应;中国经济不断发展、有13多亿人口的新兴市场,更是挡不住的诱惑。反观日本方面,最近与美国就签署“跨太平洋伙伴计划”的谈判仍无果而终;对华贸易仍呈现巨额赤字;安倍经济学是否真正成功仍有待观望;因国际油价下跌而消解的日元大幅贬值的负面影响,将逐渐呈现;中韩自贸区谈判已经完成,若日本置身事外,日本在华汽车、电子市场份额,将逐渐被韩国产品挤占......所有这些对日本意味什么,安倍等自然心知肚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1月7日,中日“四项原则共识”第二项,已宣布两国将“正视历史,面向未来,克服影响两国关系的政治障碍”。但是,日方此后一直试图将“正视历史”,解读为正视“日本战后和平的历史”而非“日本殖民侵略历史”,一再渲染“日本战后70年对世界和平的贡献”,推销安倍的“积极和平主义”。而这次中日韩外长会联合公报宣布“三国将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在表述上与前者似并无不同。因此,本次外长会议的成果,其实还需继续观察。

  对曾经宣称“侵略无定义论”的安倍来说,若能在“安倍谈话”中坦率承认日本曾进行“殖民统治和侵略”,也不失为一个进步,而且这种可能性完全存在。关键是,安倍会否更进一步?日媒3月22日进行的舆论调查显示,39%的受访者认为“应该使用”村山谈话“对过去的殖民统治和侵略”表示“反省和道歉”的表述,36%的受访者则认为“不应该使用”,分歧巨大。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分歧?日本学者竹内好的话,提供了一种解释:“日本是向盟国投降的。虽然当时的盟国主要是英美中苏,但日本向美国低头服输的感觉强烈些,对苏联也是如此。日本败给中国的实际感觉非常淡薄。”日本历来奉行“力同度德,德同量义。”因此,改变日本那种“实际感觉”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