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省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据福建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对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陈盛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陈盛仪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 |
福建省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福建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对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盛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陈盛仪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盛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盛仪,男,汉族,福建省永定县人,1958年11月生,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7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1999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香港公开大学商业管理学院)。
1976.11-1979.10 福建省龙岩军分区独立营二连战士、文书、班长;
1979.10-1980.10 福建省龙岩军分区独立营营部书记;
1980.11-1988.11 福建省龙岩市(县级)人武部干事、秘书、参谋;
1988.11-1990.03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县级)委办秘书科科长;
1990.03-1991.07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县级)委办副主任;
1991.08-1994.03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县级)委政改办主任(党建办主任)、龙岩市(县级)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4.04-1996.12 福建省龙岩市(县级)计划委员会主任、支部书记;
1996.12-1998.10 福建省龙岩地委(1997.05地改市)组织部助理调研员、办公室主任、部务会成员;
1998.10-2000.06 中共福建省长汀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兼任长汀县总工会主席,兼任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2000.06-2002.01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01.11当选为中共龙岩市纪委委员);
2002.01-2005.08 福建省龙岩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其中:2002.10当选为龙岩市二届人大代表、福建省十届人大代表);
2005.08-2006.04 福建省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6.04-2011.06 中共福建省武平县委书记(其中:2006.07当选为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2006.10当选为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龙岩市委委员、市三届人大代表,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8-2012.01 龙岩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01 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01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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