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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购物小票虚开发票300万 获利7500元

 15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6-06 21:53:28
导读:一大型超市原销售主管被查处 在商场购物后随手丢弃的购物小票,竟成为某些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工具。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该局南区稽查局近日查处了一起利用商场小票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的案件。目前该案已由税务机关查结、移送司法机关。 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通讯员 孙超 据该案稽查人员介绍,陈某曾经是广...

一大型超市原销售主管被查处

  在商场购物后随手丢弃的购物小票,竟成为某些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工具。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该局南区稽查局近日查处了一起利用商场小票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的案件。目前该案已由税务机关查结、移送司法机关。

  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通讯员 孙超

  据该案稽查人员介绍,陈某曾经是广州市某大型百货超市的一名大单销售主管,他利用职务之便,与社会上虚开发票团伙内外勾结,重复利用已开具发票的销售小票、编造小票以及收集消费者不开具发票的小票,聚少成多,多次虚开发票的金额超过了300万元,并从中获利7500元。该公司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陈某不法行为的疑点,将线索举报给了税务机关。

  “陈某的不法利得看似并不多,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已经达到司法机关立案追诉的标准,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该案稽查人员表示。

  在大型百货超市的告示栏里,消费者常常可以看到“顾客如需要开具发票要凭销售小票在开票日期30日内到客服部门开具”这样的提示。据某大型百货超市经理介绍,发票上一般会注明销售小票的号码及小票开具日期,客服部门也会在小票上盖章识别,对于已开具发票的小票,企业自身也能有效监管,但对于消费者不开具发票的小票,则容易成为发票虚开的源头。

  提醒

  不要随手丢小票

  “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养成索要发票的良好习惯,不要随手丢弃购物小票,以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该案税务稽查人员提醒并介绍,大型的百货、超市企业由于自身的行业特点,是根据系统销售小票统计进行纳税申报的,虽然部分小票未开具发票不影响其申报纳税,但这部分差额容易成为发票违法分子的利益“洼地”,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到商场的垃圾桶收集购物小票,并在网络上发布虚开发票广告信息,寻找买主进行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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