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员工怀孕须排队 违反要罚款?

 3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腾讯网  发布时间:2015-07-02 8:49:38
导读:    网曝截图中,“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 “入行满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申请”、“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近日,网曝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

       

 

 

         网曝截图中,“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

        “入行满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申请”、“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近日,网曝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员工做出如此要求。对此,7月1日,该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该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行文下发、执行。

        网络流出的邮件截图显示,一份下发到“各信用社(部)、机关各科室”的“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社(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育龄女工的生育时间。各单位、部门内女工生育计划避免重叠,不能因生育时间安排不当影响工作或提出增人要求,入行满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申请。

        该征求意见稿还表示:“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且在职务晋升,评优方面不予考虑。严重影响工作的,扣发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该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请各社(部)、机关各部门于每季度末将下季度已婚女工生育计划报送人力资源部,2015年三季度已婚女工生育计划安排表需在6月30日下班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该征求意见稿后,还有附件《生育计划安排表》。

        此事引发网友关注,许多网友表示“排队生孩子”、“被雷倒”。

        7月1日,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上述征求意见稿确系该社下发,但只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执行。信用社也召开了职工大会征求意见,员工们认为不合适,现在也就暂搁了。

        在当地的“山阳论坛”,7月1日,账号名为“山阳区农信联社”的网友回应说:上述通知(征求意见稿)系该社6月27日所发,但单位拟定了多种办法以期妥善解决女职工怀孕生育请假“扎堆儿”问题,通知中的办法只是其中之一。目前,该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行文下发、执行。

        河南一银行内部职工告诉澎湃新闻,实行“计划生育”在有些基层银行网点是存在的,一般女职工准备怀孕生育前要向单位报备,如果不报备则无法申请放假。

        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保艳告诉澎湃新闻,根据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说,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同时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因此,上述单位所发通知是违法的,无效的。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