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天上落下横祸 男子扫地头上落口水引发争吵 男子捅伤邻居遭判刑

 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搜狐新闻  发布时间:2015-07-16 9:41:38
导读:永州7月15日讯 在家门口扫地,感觉什么东西掉在了头上,一摸发现是口水。邻居之间因此发生口角,还动起了刀子,打斗中一人被刺成重伤。7月15日,永州市道县法院通报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决被告人邓翔(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12月19日21时许,在门口扫地的邓翔,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掉到头上,...

永州7月15日讯 在家门口扫地,感觉什么东西掉在了头上,一摸发现是口水。邻居之间因此发生口角,还动起了刀子,打斗中一人被刺成重伤。7月15日,永州市道县法院通报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决被告人邓翔(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12月19日21时许,在门口扫地的邓翔,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掉到头上,用手一摸发现是口水。抬头一看,发现邻居刘茜(化名)正站在三楼阳台上,便骂了起来。刘茜听到之后,两人开始对骂。
  过程中,刘茜的丈夫林勇(化名)也加入这场骂战,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恼怒的邓翔拿来一把长约20厘米的木质手柄尖刀将林勇、刘茜刺伤。随后,受伤的两人被围观群众送入道县中医院接受治疗。
  经鉴定,刘茜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林勇的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二级)。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翔主动赔偿林勇、刘茜各项经济损失17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