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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最新消息 今日开庭 王永春简历

 1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中国新闻  发布时间:2015-07-20 17:00:59
导读:王永春 根据襄阳中级法院官方微博,7月20日上午8时30分,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十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永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王永春简历 王永春,男...

王永春 

根据襄阳中级法院官方微博,7月20日上午8时30分,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十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永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王永春简历
    王永春,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籍贯吉林省乾安县,1983年8月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并参加工作,中科院地质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3.08——1999.09,吉林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工作,历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
    1999.09——2000.06,吉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0.06——2004.10,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4.10——2007.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7.11——2008.0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8.02——2009.08,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2009.08——2011.0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2011.04——2013.0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2013.08.26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2014年6月30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永春开除党籍处分。
    2014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关键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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