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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情杀案真凶到底是谁 湘潭大学情杀案谜团揭秘 湘潭大学情杀案真实案发经过

 47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7-21 13:59:13
导读: 7月21日,湖南湘潭中院对“湘潭大学情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曾爱云无罪,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此前,湘潭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 法院此前认定,被告人曾爱云因和死者周玉衡喜欢同一个女生李霞,对此比较烦恼,并多次向好友陈华章表示想教训一下周。而被告人陈华章和周...

 7月21日,湖南湘潭中院对“湘潭大学情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曾爱云无罪,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此前,湘潭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

    法院此前认定,被告人曾爱云因和死者周玉衡喜欢同一个女生李霞,对此比较烦恼,并多次向好友陈华章表示想教训一下周。而被告人陈华章和周为同门师兄弟,因导师偏爱器重周,陈华章心怀嫉妒,遂与曾爱云合谋杀害周玉衡。

    被告人曾爱云由死刑改为无罪,李霞因证明曾爱云没有作案时间,被以伪证罪而判刑,她是否能因此洗冤?

    侦查方向为何瞄准曾爱云?

    2003年10月28日2时许,当曾爱云和李霞到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科楼寻找周玉衡时,恰好遇到正在调查周玉衡死因的保安。当一保安询问他们寻找的人是否穿着浅蓝色外套后,“曾爱云突然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表情很痛苦”,随后曾爱云被带走调查。

    “正是上述异常表现,使得办案人员一开始就怀疑上了曾爱云。”钟致远说,曾爱云曾对他诉称,正因为他的“异常表现”,首次提讯时,湘潭公安局刑侦大队一民警就骂他:“你不是人,是畜生,冤枉了这么多书,用绳子勒死周玉衡,把尸体丢在楼底下”。

    而在10月28日8时许,曾爱云的“铁哥们”陈华章第一次讯问,也将矛头对准他,供称曾爱云用绳子勒死周玉衡后,将尸体拖到楼下,抛尸在草地上,而且作案过程讲得很详细。

    曾爱云在前两次提讯供述中,均称当晚始终和李霞在一起。但在第三次提讯,他就供述了杀害周玉衡的过程。

    “忍受不了刑讯逼供,就作了有罪供述。”2004年6月,湘潭中院第一次开审本案,曾爱云当庭翻供称遭受刑讯逼供,被要求站“大”字,嘴巴被办案人员打烂。此后他的供述反复变化,又作了三次有罪供述,不过后来他均否认杀人。

    不得不说的是,案发现场确实有不利曾爱云的证据,如案发现场椅子后背提取到曾的指纹;地上提取到一块残缺的鞋印与曾的相符;裤子口袋中发现一根种属与作案的棕绳一致的纤维。
    “鞋印和指纹只是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曾爱云曾经到过308室,纤维鉴定结论为种类鉴定结论。”钟致远说,实验室的多位教师均证实曾爱云在案发前几天曾到过实验室,并在周的桌旁待过,这些证据均可作出合理解释。

    钟致远认为,正是因为办案人员主观臆断在前,违法办案在后,不在乎已发现的物证、书证及李霞等证人反映的事实,想当然地认为是“情杀”,最终将本案办成疑案。

    另一被告人谎言未被揭穿?

    在钟致远看来,该案另一被告人陈华章说了很多谎言,有些尚未被揭穿。

    陈华章在第一次供述中即指认曾爱云勒死了周玉衡,他称自己目睹整个过程,未参与杀人、拖尸、抛尸的过程,但很后悔没有制止曾的杀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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