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信阳水塘救人小伙王建强伤势过重身亡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对其家庭进行补助

 4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5-07-22 9:38:57
导读: 6月30日上午,潢川县22岁小伙王建强看见当地村民丁某掉进水塘里,不会游泳的他立即跳水营救,由于溺水时间过长,他的肺部严重感染,命悬一线,本报在7月21日A11版刊登了此事。但就在昨天早上,大河报记者获悉,由于伤势过重,前天晚上9点50分许,王建强还是走了…… “我弟弟是昨天晚上9点50分走的。”...

 

6月30日上午,潢川县22岁小伙王建强看见当地村民丁某掉进水塘里,不会游泳的他立即跳水营救,由于溺水时间过长,他的肺部严重感染,命悬一线,本报在7月21日A11版刊登了此事。但就在昨天早上,大河报记者获悉,由于伤势过重,前天晚上9点50分许,王建强还是走了……
  “我弟弟是昨天晚上9点50分走的。”21日早上,王建强的哥哥王建涛说,弟弟去世后,他们一家还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弟弟的后事怎么办,现在还没商量。
  “王建强才22岁,但在别人危急时,他能不顾自身安危,跳进鱼塘救人,凭这一点,我就认定他是一个英雄。”昨天早上,看了本报的报道后,郑州市民刘先生说,王建强一家不富裕,为了看病又花了15万多元医疗费,他想尽自己的能力,帮一把王建强的家人。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信阳分会的张先生说,昨天早上,看了大河报的报道后,他立即和潢川县公安局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该局已经明确表示立即组织人员前去对王建强是不是见义勇为进行深入调查,如果确认是见义勇为,他们将对王建强的壮举进行表彰,也会对其家庭进行救助。

关键词:河南信阳小伙王建强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