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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失足女幼儿园门前拉客 网民催促警方还孩子美们一片蓝天

 9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凤凰网  发布时间:2015-07-27 18:29:58
导读:  2015年7月25日,广州江门,市民刘先生报料称蓬江区棠下兴隆路,长期有卖淫女在那里做生意,对周边市民的生活起居造成严重影响。在中国银行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那条巷子里基本都是妓女,有四十多岁的,有二十多岁的,也有十几岁的,反正有一个男的经过,他们就说一起来玩玩吧。 刘先生说:“影响太差了,有些学...

 

 

2015年7月25日,广州江门,市民刘先生报料称蓬江区棠下兴隆路,长期有卖淫女在那里做生意,对周边市民的生活起居造成严重影响。在中国银行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那条巷子里基本都是妓女,有四十多岁的,有二十多岁的,也有十几岁的,反正有一个男的经过,他们就说一起来玩玩吧。

  刘先生说:“影响太差了,有些学生或者小孩儿在这里经过,影响太不好了,希望能把她们清理掉。”

  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这群失足少女以拉客换取金钱实在是为人所不耻,最主要的是选择在幼儿园这个地方拉客,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用法律严惩这些卖淫群体。

  在我国,法律禁止卖淫,目前已建立起初具规模的法律体系:既有针对一般卖淫、嫖娼及介绍或容留卖淫、嫖娼的治安管理处罚办法;又有惩治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故意传播性病,嫖宿幼女等犯罪的刑法规定。

  希望这些失足少女迷途知返,同时也希望各部门共同努力,还这些孩子一片纯净的天地。

 

关键词:失足女幼儿园门前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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