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早》课文 作者吴伯箫简介及作品

 2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8-25 8:58:15
导读:作者吴伯箫简介及作品 早 深冬,酿雪的天气。我们在绍兴访问三味书屋。从新台门走几分钟,过一道石桥,踏进坐南朝北的黑油竹门就到了。 三味书屋是三间的小花厅。还没进门,迎面先扑来一阵清香。那清香纯净疏淡,像是桂花香,又像是兰花香。细想又都不像,因为小寒前后,桂花早已开过,兰花却还要迟些日子才开。是什么香...

作者吴伯箫简介及作品

《早》课文 作者吴伯箫简介及作品

 

  深冬,酿雪的天气。我们在绍兴访问三味书屋。从新台门走几分钟,过一道石桥,踏进坐南朝北的黑油竹门就到了。
  三味书屋是三间的小花厅。还没进门,迎面先扑来一阵清香。那清香纯净疏淡,像是桂花香,又像是兰花香。细想又都不像,因为小寒前后,桂花早已开过,兰花却还要迟些日子才开。是什么香呢?据说“三味”是把书比作五谷、蔬菜、点心的,也许这就是书香?三味书屋是几十年前的书塾,当年“子曰”“诗云”,咿咿呀呀的读书声,街上都能听得到。
  书屋朝西,门两边开窗。南墙上有一个圆洞门,里边有小匾,上题“停云小憩”。东面正中挂一幅画,画上古树底下伏着一只梅花鹿,那是当年学生朝着行礼的地方。画前面,正中是先生的座位,朴素的八仙桌,高背的椅子,桌子上整齐地放着笔墨纸砚和一把不常使用的戒尺。学生的书桌分列在四面,东北角上是鲁迅用过的一张。当年鲁迅就在那里读书、习字、对课,或者把宣纸蒙在《西游记》一类的小说上描绣像。现在所有书桌旁边的椅子当然都是空的。想到几十年前若是遇到这种情形,寿镜吾老先生该会喊了吧:“人都到哪里去了!”默默中我仿佛听到了那严历的喊声,同时记起鲁迅在文章里还写过:书屋后面有一个园子,园子里有许多蜡梅。
  我忽然明白了清香的来源:是蜡梅花。
  迈进后园,蜡梅开得正盛,几乎满树都是花。那花白里透黄,黄里透绿,花瓣润泽透明,像琥珀或玉石雕成的,很有点冰清玉洁的韵致。梅飘香而送暖,梅花开的时候,正预示着春天的到来。二十四番花信风,一候是梅花,开得最早。
  早哇!鲁迅的书桌上就刻着一个“早”字。
  这个字还有这样一段来历:那年鲁迅的父亲生了病,躺在床上。鲁迅一面上书塾,一面要帮家务,天天奔走于当铺和药铺之间。有一天早晨,鲁迅上学迟到了。素以品行方正、教书认真著称的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以后要早到!”鲁迅听了没有说什么,默默地回到座位上。他在书桌上轻轻地刻了一个小小的字:“早”。从那以后,鲁迅上学就再也没有迟到过,而且时时早,事事早,奋斗了一生。
  是啊,的确要早。要珍惜清晨,要珍惜春天,要学梅花,做“东风第一枝”。

作者吴伯箫简介及作品:
吴伯箫(1906-1982) 原名熙成,当代著名的散文家和教育家。“文化大革命”中被开除党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任全国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会长、《写作》主编、中国写作研究会会长等职,并参加郭沫若著作编辑委员会领导工作。1981年10月,出访英国,不久,当选全国文联理事。1982年8月病逝。
吴伯箫是我国卓有成就和深具影响的散文家,1925年在北京求学时开始创作,一生作品200多篇,主要收在《羽书》、《烟尘集》、《黑与红》、《潞安风物》、《北极星》、《出发集》、《忘年》等文集;译作有海涅的《波罗的海》;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有《吴伯箫散文集》。第一部散文集《街头夜》因"九一八"事变未及出版。在山东任教七年中散文创作趋于自觉,《山屋》、《岛上的季节》、《马》、《说忙》、《羽书》、《我还没见过长城》成为现代名篇,被当代评论家认为开创了现代散文的"豪放派",1931年,以《羽书》为名在上海出版。延安时期写的战地通讯由于发表在《抗战文艺》《大公报》等大型报刊,在大后方产生较大影响,这些作品后收入通讯报告《集潞安风物》、《黑红点》。同时在延安《解放日报》发表抒情散文《论忘我的境界》、《客居的心情》、《说日常生活》、《山野的桃花》等,表现了吴伯箫对生活的深度思考,应视为吴伯箫散文中的精品。在东北时期散文创作较少,代表性篇章有《出发点》、《向海洋》。《书》、《范明枢先生》等,后出版《出发集》。60年代初期创作的以表现延安生活的名篇《记一辆纺车》、《菜园小记》、《歌声》、《窑洞风景》以及《难老泉》、《"早"》被收入散文集《北极星》。在新时期以创作了《天涯》、《忘年》等佳作,1982年出版了最后一部散文集《往年》。吴伯箫逝世后,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吴伯箫散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两卷本《吴伯箫文集》。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