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男子捡年轻女失主手机 要求以下条件才能归还手机

 6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5-08-26 11:58:36
导读: 年轻女子张某到铜陵市杨家山派出所报警救助,希望民警帮忙找回丢失的手机。民警询问得知,当天张某打的下车时,把手机遗失在车上了。她赶紧借了一部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发现是一名陌生男子接听的。该男子对张某说:“我捡到了你的手机,现在我在KTV唱歌,你来陪我唱几首歌,我就把手机还给你。”张某听了此话,...

男子捡年轻女失主手机 要求以下条件才能归还手机

 

年轻女子张某到铜陵市杨家山派出所报警救助,希望民警帮忙找回丢失的手机。

民警询问得知,当天张某打的下车时,把手机遗失在车上了。她赶紧借了一部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发现是一名陌生男子接听的。该男子对张某说:“我捡到了你的手机,现在我在KTV唱歌,你来陪我唱几首歌,我就把手机还给你。”张某听了此话,十分害怕,情急之下报警救助。

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让张某不要着急。针对张某所提供的情况,民警判断该男子可能系社会闲散人员,有可能以还手机为借口纠缠张某。为了张某的安全,民警陪同张某来到男子所说的KTV门口,并让张某打电话给该男子。男子下楼后,民警让张某过去讨要手机,自己则站在不远处守候以防不测。该男子见到张某后,仍然不肯归还手机,继续用言语调戏张某。民警及时走过来,该男子顿时目瞪口呆,慌张地说自己没有恶意,是开玩笑的。民警对其不当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男子满面羞惭,赶紧认错,将手机还给了张某。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