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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沁阳公安局张学林离奇身亡案庭审结果 案件回顾

 227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浪新闻  发布时间:2015-09-01 16:56:10
导读: 不久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张学林车祸案”。庭审中,检方、受害方及被告方诉求迥异,案件暂无了结。本报曾于2014年5月22日、7月28日对该案进行报道。围绕着张学林之死,有众多谜团待解。 2013年2月11日晚8时30分,在河南沁阳市老沁河桥上,沁阳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张学林驾驶着灰白色力帆...

  可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出事车辆照片上看到,车辆挡风玻璃并没与四周断裂,玻璃上也无可钻过人体的破洞。而李玲怎样从车里出来,并躺在引擎盖上的,目前无人能说清。


  张学林遗体火化后,张兰还赶往焦作市人民医院看望李玲,“我只想问问当时是啥情况,她一直哭哭啼啼不说,我走时候还给她留了500块钱。”


  有个细节让张兰不解:“我和李玲虽认识,但几乎没交集,她怎么知道我电话?”


  另一个疑问是,张学林出事时是晚上8时30分,当晚沁阳上空飘着雪花,路况并不好,张为什么会和李玲在一起?


  李玲对此的大体描述是,张学林要找一个为某公司做饭的厨师,自己恰好认识这方面的人,所以就准备一起去见厨师,但发现路上雪太大,他们没到厨师家中便返回。


  可作为张学林车祸案件重要目击者,几次开庭中,李玲均未到庭,张家人也多次试图从李玲处能得到更多细节,均未果。


  “没那么简单”


  张学林去世后,王浩斌家人便开始多次催促进行赔偿,且赔偿数目一直增长,条件是不上访。但受害人家属没有理会:“我们要的是真相。”记者调查发现,出事时,王浩斌为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家庭经济条件不好。


  2013年4月前后,沁阳警方找到张兰,称王浩斌家人在局里放了80多万元,希望能尽快按照程序把赔偿金领走。“虽然我哥不在了,但客观来讲,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本赔不了这么高。”张兰感到疑惑。


  与此同时,张学林另一个妹妹张静(化名)从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得知,哥哥的案子居然还没立案。于是她找到沁阳公安局一副局长询问此事,对方答复称:“立案了,在公安网上立的,谁也撤不掉,如果没有立,你吐我一脸唾沫。”


  随即,张静又找到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检方人士生气地说道:“怎么能这样,没立就是没有立。”说着,便给公安局打去电话,警方解释说:“领导不交代,交警队不递材料,我怎么立案?”


  紧接着,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下通知,要求公安局说明不予立案理由。2013年5月2日,王浩斌终于被刑事拘留,后检方批准逮捕。沁阳警方称迟迟未立案理由是,李玲受了伤。


  另外,在这期间,张家人不断听到有人私下提醒:“张书记的车祸,没那么简单。”随后几个月,张家人开始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能彻查张学林案。2013年8月,焦作市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滨对此案做出批示,督察专员张南京正式接手督察此案。


  可到了2013年12月3日,张兰突然被沁阳组织部门免职,“很突然,我都不知道什么原因。”张兰说,几经反映之下,12月19日,她又重新被任命为沁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


  可返回局里后,张兰既没办公室,也没工位,甚至没具体工作,同事也向她投来异样目光,连单位清洁工都诧异地问道:“你怎么还来上班?”


  “我从普通基层民警做起,干过派出所长,免职前,是局里某大队的大队长,并兼任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免职对我来说是一种耻辱。”张兰说,自己做到现在,工作上无任何地方依靠哥哥。


  直到2014年8月份左右,河南省公安厅有关人员到沁阳调查张学林案有关情况时,张兰才被突击安排进一间独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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