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南京台原副台长陆群收受10名影视公司负责人感谢费一案开庭

 6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9-01 17:57:08
导读: 昨天,市广电集团原副台长、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陆群涉嫌受贿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7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达56万元。庭审中,陆群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他供述称,因为自己在电视剧采购等方面有“决定权”,这才能收到来自南...

南京台原副台长陆群收受10名影视公司负责人感谢费一案开庭

 

昨天,市广电集团原副台长、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陆群涉嫌受贿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7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达56万元。

庭审中,陆群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他供述称,因为自己在电视剧采购等方面有“决定权”,这才能收到来自南京、苏州、北京等多地影视制作公司给的“感谢费”。2007年,一家影视公司在南京举办电视剧研讨会,陆群所在的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曾购买过这家公司的电视剧,会议期间,为了表示对陆群的“感谢”,主办方送了陆群一盒“茶叶”,里面装有5万元现金。

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6年间,陆群共收受了10名影视公司负责人给予的多笔“感谢费”,单笔在2万元至7万元不等,合计56万元。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关键词:南京台原副台长陆群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