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俄罗斯为什么允许中国自己组装苏35战机 中国自己组装苏35战机为何遭俄罗斯的反对

 1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9-06 11:26:20
导读: 俄罗斯为何不允许中国自己组装苏35战机?多年来,中国和俄罗斯一直在就出售苏-35的事情进行谈判。莫斯科方面称这种飞机是一种四代半的战斗机。由于俄罗斯担心中国会对该飞机进行逆向仿制,从而制造出国产型号的飞机,所以谈判陷入了停顿。中国曾对俄罗斯以前的飞机如苏-27进行过逆向仿制。2013年3月,中国正...

 俄罗斯为何不允许中国自己组装苏35战机?


多年来,中国和俄罗斯一直在就出售苏-35的事情进行谈判。莫斯科方面称这种飞机是一种四代半的战斗机。由于俄罗斯担心中国会对该飞机进行逆向仿制,从而制造出国产型号的飞机,所以谈判陷入了停顿。中国曾对俄罗斯以前的飞机如苏-27进行过逆向仿制。2013年3月,中国正式决定向俄罗斯采购24架苏-35战机,这是时隔近10年后中国首次向俄罗斯采购重大军事技术装备。

俄罗斯一名军事外交消息人士8月25日在莫斯科航展上向塔斯社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透露称,俄将向中国供应完全组装好的苏-35S歼击机成品。此前曾有报道称,作为苏-35S双边合作的可能方向,可能会在中国境内部分组装飞机。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彻底细化,全部批次的歼击机都将以全成品的形式向用户交付。这批飞机将从俄罗斯直接供应,不会在中国进行任何许可生产。

在俄罗斯米格公司莫落并加入苏霍伊之后,苏27侧位平台的改进型战斗机毫无悬念的成为俄罗斯空军和外销的主打装备。而侧卫战斗机在90年代初进入中国后,也分枝开叉形成了另一条型号发展体系。不过在俄罗斯看来,即使不算发动机的制约,苏27的中国版歼11系列型号综合性能与俄罗斯的后期发展型号仍然具有很大的差别。

由于俄罗斯之前希望中国像当初苏27战斗机一样大量订购苏35,因此在他们看来,如果中国再次仿制苏35技术的话,莫斯科也能通过首批大额订单得到足够的经济补偿,令这笔交易值得一做。不过中国并不想买太多,连俄罗斯最初希望的最低订单限额48架都没有满足。这让莫斯科担心北京只想买少量的苏-35,对该飞机上由季霍米罗夫仪器设计科学研究院开发的Irbis-E无源相控阵雷达以及117S发动机进行逆向仿制,以用于中国国产的飞机。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自己也正在发展一种最新型歼11平台战斗机。2015年4月,中国首次试飞了歼11D战斗机。而这款战斗机由于采用先进的有源电子扫描阵列雷达。因此一些军事分析师将歼-11D拿来与苏-35作对比。并认为中国之所以不愿意多买苏35战斗机,就是因为苏35相比中国歼11D战斗机并没有太大的优势。而俄罗斯也不希望其苏35关键技术被应用到歼11D战斗机上。

俄罗斯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在改进俄制苏27战斗机技术平台问题上已经驾轻就熟了,新的歼-11D同以前的型号相比使用了更多复合材料,可携带更多空空导弹,如霹雳-10和霹雳-15。它还有与歼-15类似的空中加油设计。这会增加中国空军和海航力量在沿海应对美日两款四代机的底气。但是要超越苏35战斗机性能还不太现实。

军事评论员高峰认为,中国之前的装备发展思路是小步快跑的敢追美俄战略,所以无论在海军还是空军装备上,频繁出现过渡型号,整个发展期几乎就是先进装备的技术积累期和验证期。歼11D只是在歼20和歼31服役前的过渡机型。当然歼11D成熟后也会被用来升级替代早期的苏27、苏30和歼11A战斗机,从而完成中国空军力量的整体实力提升。

中国4月试飞的歼11D战斗机除了采用相控阵雷达和WS-10A发动机外,歼-11D战斗机还采用了合成材料。同之前的型号相比,将配备PL-10和PL-15空空导弹。不仅如此,歼-11D的挂架也进行了改进,从梯形挂架改进为常规一字挂架,据称是为挂载PL-10高机动格斗导弹。更为重要的是,歼-11D战斗机还将具备空中加油能力。美国专家分析认为,苏-35战斗机是俄罗斯苏-27家族中最先进的战斗机,作战能力同F-15C战斗机和F/A-18E/F战斗机的战斗力不相上下,而中国歼-11D战斗机很有可能是俄罗斯苏-35战斗机的中国版本,

结语:在歼11D性能未解密之前,谁也不敢说它的性能就是不如俄罗斯苏35战斗机。目前这一点同样可以作为中国坚持只购买24架苏35战斗机的理由。而俄罗斯也害怕中国的歼11D问世会既冲击中国的订单,又冲击他的国际订单。因此就坚定要求这24架苏35战斗机不在中国组装,以避免中国获得某些技术和经验去完善正在试飞的歼11D战斗机。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