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13岁留守女孩与18岁少年恋爱发生关系 检察院审理 父亲闲丢脸不让继续上学

 3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5-09-22 15:09:16
导读: 分宜县一名13岁留守女孩,因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外出打工,生母不在身边,缺乏关爱,和一个18岁的少年谈起了“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案件发生后,女孩父亲觉得丢人现眼,让其辍学在家,办案检察官开展司法救助,不仅派出心理咨询师对受害女孩进行心理辅导,而且多方奔走助其重返校园,重新开启新的学习生活。13岁...

13岁留守女孩与18岁少年恋爱发生关系 检察院审理 父亲闲丢脸不让继续上学

 

分宜县一名13岁留守女孩,因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外出打工,生母不在身边,缺乏关爱,和一个18岁的少年谈起了“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


案件发生后,女孩父亲觉得丢人现眼,让其辍学在家,办案检察官开展司法救助,不仅派出心理咨询师对受害女孩进行心理辅导,而且多方奔走助其重返校园,重新开启新的学习生活。


13岁留守女孩尝禁果


小玲(化名)是分宜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今年3月初, 13岁的小玲认识了比她大5岁的黄某。因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外出打工,生母不在身边,缺乏关爱。在和黄某接触过程中,小玲对黄某逐渐产生了依赖,进而谈起了恋爱。


黄某在网上查询了相关法律,对小玲说你还未满14岁,我和你发生性关系是要坐牢的。但是,两人在交往中,还是抑制不了冲动,黄某和小玲多次在外开房发生了性关系。


5月初,小玲的姑姑见侄女几天没回家,于是问小玲去哪里了。小玲告诉姑姑和男朋友在一起,姑姑预感侄女与男朋友发生了关系,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黄某被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至分宜县检察院。7月8日,办案检察官邹瑞华审查后,以涉嫌强奸罪对黄某提起公诉。


父亲觉得丢脸不让女儿上学


邹瑞华作为该案承办检察官,去小玲家进行家访,及时听取小玲的意见。


“现在亲戚以及周边的人都知道了,我觉得我的生活全毁掉了。我初二下学期都没有读完,我爸不让我去,我也不好意思去……”小玲在谈及该案对她的影响时哭着说。


在得知小玲没去上学一事后,邹瑞华找到小玲的父亲。“出了这个事,家里没脸让她去读书啊!”小玲的父亲说出了心里话。


在了解小玲父亲的心理负担后,邹瑞华悉心讲解了九年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分析了其中的权利义务及利害关系。并与其父亲所在办事处负责综治的罗主任联系,反馈情况,并要求其配合对小玲父亲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邹瑞华找到院里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一同劝导小玲,为其排解心理压力,鼓励小玲坚强面对新生活。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玲的父亲同意其继续上学,小玲也决定开始新生活。


多方奔走孩子重返校园


9月1日是开学的日子,邹瑞华没忘记小玲上学的事。在联系小玲的父亲后,却得知小玲在学校报不到名。邹瑞华将此事反馈给公诉分管领导张仕达副检察长,张副检察长当即向该校校长了解原因。


该校回复称,是因为小玲离校后未向学校报告,学校不知情,故新学期报名学生明细表中未录入小玲姓名,经协调更改,小玲已可报名。


几天前,邹瑞华在办案途中接到了一通特别的电话,电话那头稚嫩的声音里带着欣喜:“检察官叔叔,我要去上学了!”邹瑞华欣慰地说:“小玲,开启新的人生吧,加油!”


邹瑞华说,与小玲有相似遭遇的还有两个女孩,也都在该院的努力下重新返回了校园。“当前,全省正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周活动,针对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我们在发挥公诉职能时,更注重对他们的救助和疏导,同时倡导社会应该给予未成年受害者更多的关爱。”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