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上海地铁9月24日表示,将会尝试把逃票者的“真容”图像通过官方微博等平台适度公开,让全社会参与监督。同时北京市交通委首次发布了网友最讨厌的“四大交通陋习”。北京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宣传以及电视曝光方式,引导市民告别“交通陋习”。香港《南华早报》网站9月25日援引《新民晚报》的报道称,上海地... |
上海地铁9月24日表示,将会尝试把逃票者的“真容”图像通过官方微博等平台适度公开,让全社会参与监督。同时北京市交通委首次发布了网友最讨厌的“四大交通陋习”。北京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宣传以及电视曝光方式,引导市民告别“交通陋习”。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9月25日援引《新民晚报》的报道称,上海地铁相关人士表示,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逃票稽查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乘客逃票以及车站其他违规现像进行联合执法。
相关人士称,“我们考虑将逃票行为的图像记录,在合法依序的框架下给予适度的公开,发动广大市民乘客共同参与监督逃票行为,通过社会监督的力量,推进社会诚信和文明建设。”
据介绍,地铁官方微博或将作为公开逃票者行为的平台,随机选取记录逃票者逃票行为、且逃票行为未被稽查人员发现或者及时处置的监控画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在官方微博进行发布。
地铁负责人说,由于逃票行为损害其他乘客利益,曝光时不会打马赛克。地铁方同时也表示,将广泛听取乘客建议后实施。
上海地铁也欢迎网友乘客通过微博私信的方式,适时提供逃票行为的信息线索。
上海地铁相关人士表示,按照按照《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无车票或无效车票的,由车站人员加收5倍以下的票款;冒用证件的,由执法人员实施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证件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冒用证件和使用伪造证件的,还可以将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稽查人员坦言,这样的处罚并不足以震慑逃票者。 “一方面,当逃票行为被发现后,处罚结果往往要比多次逃票'省下'的车费少得多,逃票成本相对较低;另一方面,专业稽查队伍力量有限,不少逃票者抱着侥幸心理,依然'照逃不误'。”
让逃票者“露脸”,是否可能侵犯逃票者的权益?对此《新民晚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广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轶,他认为逃票行为基本发生在地铁站进出站闸机处,属于典型的公众场所,认定为非隐私行为当无疑义。逃票者应知晓可能遭到视频监控乃至遭受处罚的后果。
潘轶同时表示,尽管视频画面会涉及逃票者形像,但法律对侵犯肖像权的认定标准是十分明确的:中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曝光逃票行为无任何商业性,并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
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晓茂对《新民晚报》的记者表示,管理部门在曝光逃票等不文明现像时,应尽可能采取谨慎克制的手段,不刻意突出或者丑化逃票者形像,不应附加任何评述乃至贬损的文字,要用文明的方式去曝光不文明行为。
在北京24日举行的“向交通陋习说不”主题宣传活动上,北京市交通委首次发布了网友最讨厌的“四大交通陋习”。
其中,乘坐公交地铁不排队、不打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占道停车阻碍他人正常通行、行人不走天桥而随意跨越护栏成为最广为指责的“四大交通陋习”。
另外,乘公交车时停留在车门处、影响其他乘客上下车,乘坐地铁争抢座位或一人霸多座,开车乱鸣笛、滥用远光灯、开“斗气车”,以及行人穿越马路低头看手机和书报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也为广大市民诟病。
《南华早报》援引《京华时报》的报道称,北京市交通委将考虑通过电视台曝光的方式引导市民改掉交通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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