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台湾11岁女孩交男朋友被父亲反对 争吵后要徒步回老家 途中警察找回

 2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5-09-28 15:58:34
导读: 家住台湾中坜、就读杨梅某小学5年级的陈姓女童,上周五(25日)下课后,和父亲为了交男友一事争吵,扬言从杨梅一路走回彰化老家,父亲无可奈何之下请求杨梅派出所帮忙,后来在杨梅区秀才路上找到女儿,将她劝上车载回家。杨梅派出所所长柯智扬说,11岁的陈姓女童,因为沉迷网络和交友软件,多次被父亲管教,日前因为...

台湾11岁女孩交男朋友被父亲反对 争吵后要徒步回老家 途中警察找回

 

家住台湾中坜、就读杨梅某小学5年级的陈姓女童,上周五(25日)下课后,和父亲为了交男友一事争吵,扬言从杨梅一路走回彰化老家,父亲无可奈何之下请求杨梅派出所帮忙,后来在杨梅区秀才路上找到女儿,将她劝上车载回家。


杨梅派出所所长柯智扬说,11岁的陈姓女童,因为沉迷网络和交友软件,多次被父亲管教,日前因为交了男朋友,被父亲知道后大力反对,以年纪太小不适合谈恋爱要求分手,女童上周五和父亲呕气,不肯上车回中坜住处,扬言要一路走回彰化老家。


陈父无奈说,小女儿才11岁,根本不适合交男友,他载着读初中的大女儿要去接她,顺便念了她几句,没想到女儿竟赌气不肯上车,还扬言要一路走回彰化老家,他束手无策之下只得请派出所帮忙。


杨梅派出所警察骑着摩托车跟在陈父车后,沿着路寻找,最后在杨梅中山路上找到女童,并告诉她“从这里走回彰化很危险,有些路段很偏僻、一个人都没有”,女童才同意随父返家,结束一场闹剧。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