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宜宾首富章英启【事情回顾】据法制晚报17日中午12时许报道:近日,网络上曝出四川宜宾伊力集团老总、宜宾首富章英启被绑架勒索1亿元一事,最先曝出此事的网贴称,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经商亏损巨额资金,半年前邀约岳某、陈某、冯某等人,预谋对宜宾首富、伊力集团53岁的法人代表章英启进行绑架勒索。该网贴表述案件经... |
宜宾首富章英启
【事情回顾】据法制晚报17日中午12时许报道:近日,网络上曝出四川宜宾伊力集团老总、宜宾首富章英启被绑架勒索1亿元一事,最先曝出此事的网贴称,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经商亏损巨额资金,半年前邀约岳某、陈某、冯某等人,预谋对宜宾首富、伊力集团53岁的法人代表章英启进行绑架勒索。该网贴表述案件经过时称,11月10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岳某、陈某利用冯某(女)事前准备好的脚镣,在宜宾市翠屏区一小区电梯内,以喷辣椒水、捆绑手脚、捂嘴蒙眼的方式,将章英启绑架致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一出租房内,并用自制手枪威胁章英启在2016年3月前交赎金1亿元。章英启迫于威胁同意后,4人威逼章英启对一按摩店员工进行绳索勒颈的方式进行杀害,并对这一过程进行摄像记录作为威胁证据,之后将章英启释放回家准备赎金。章英启于11月 11日凌晨4时许到宜宾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公安部门将4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记者从宜宾市公安局宣传处相关负责人处获悉,确实有该绑架勒索一案,但该消息并非来自官方消息,文中涉及内容由于案件处于在侦破阶段,具体案情无法证实,在案件尚未侦破前不便透露细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来源:华西都市报 原标题:四川宜宾警方证实首富遭绑架:不便透露细节)
【人物简介】
章英启,男,四川宜宾伊力集团老总。据其身边好友透露:仅章英启在横江张窝的水电站,一天的纯利润就达到8万元以上(横江当地干部有人认为不止这个数)。章英启在关河上一共将建设5座同等规模的水电站。
网传:他是筠连县人,一所中专毕业的,毕业后在南山机械厂当技术员。那时候,他经常偷厂里的废铁卖钱,被厂保卫科发现过好几次,还严肃批评过他。由于名声不好,他在厂里实在呆不下去了,就把厂里的绝密技术偷走了,自己跑到宜宾县去单干。
他到了宜宾县后迅速跟当地信用社搭上关系,靠贿赂信用社主任贷到了大笔款子,后来他又把当地的政府官员拉拢入股,成立了碧水化工厂,由于那时候国家对公务员经商管理得不是很严,使得他的企业在官商勾结下迅速发展,而且为他的企业找到了铁的靠山。后来他又跟农行搭上了关系,一笔笔的贷款轻易落入他的腰包。章英启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过河拆桥,不断接触“新生事物”,以前,他跟当时的县委书记游柱先的关系非常铁,每年都大把大把地去送礼,自从游下台后,他就不再理对方了。如今见面招呼都不得打一下。
是个人材哦!!!他那几个车车打眼的很哦,那个黄色的丰田越野随时在柏溪锦丝路出现。
【律师点评】(李华阳律师):
本案中,若该网贴所述属实,则刘某、岳某、陈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利用冯某事前准备好的脚镣,在宜宾市翠屏区一小区电梯内,以喷辣椒水、捆绑手脚、捂嘴蒙眼的方式,将章英启绑架致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一出租房内,并用自制手枪威胁章英启在2016年3月前交赎金1亿元,刘某、岳某、陈某构成绑架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播放数:609
播放数:542
播放数: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