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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一女孩翻护栏 引发车祸致残 法院审理后被判赔7万修车费

 8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2-03 16:30:39
导读:原标题:女孩翻护栏引发车祸致残 被判赔7万修车费90后女孩翻护栏引发车祸致残,被判赔7万修车费。江西一90后女孩去年翻越桥面道路隔离护栏,引发交通事故,不仅自己受伤致残,近日还被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赔付他人汽车修理费7万余元。遵守交通秩序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近日,赣州...

原标题:女孩翻护栏引发车祸致残 被判赔7万修车费

90后女孩翻护栏引发车祸致残,被判赔7万修车费。江西一90后女孩去年翻越桥面道路隔离护栏,引发交通事故,不仅自己受伤致残,近日还被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赔付他人汽车修理费7万余元。遵守交通秩序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近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车祸案,事发于去年2月8日,90后女孩翻护栏引车祸,导致两辆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隔离护栏损坏。女孩翻护栏引车祸,法院判决承担损失7万元!

2014年2月8日21时,被告曾宝驾驶赣BY68XX号小型轿车在赣州市章贡区沿飞龙大桥由北往南行驶至桥面路段时,与由东往西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的行人即被告崔贝及同向在前叶华驾驶的赣B626XX号轿车(车主系原告王强)、罗贵驾驶的赣BT77XX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崔贝受伤住院及车辆、隔离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曾宝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崔贝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叶华、罗贵不承担事故责任。王强为此支出修理费为238278元,价格认定费5718元,还为此支付停车施救费730元,共计244726元。被告曾宝驾驶的赣BY68XX号轿车在赣州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责险。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赣州某保险公司赔偿王强汽车修理费171908.2元,被告崔贝赔偿原告王强汽车修理费7281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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