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1号)和《江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东政发〔2015〕15号)文件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需要,区政府调整了第二届法律顾问团成员。调整后江东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和市法制办领导、市法...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1号)和《江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东政发〔2015〕15号)文件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需要,区政府调整了第二届法律顾问团成员。调整后江东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和市法制办领导、市法制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宁波大学及浙江万里学院等院校学者教授、区内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等共10人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团长(首席政府法律顾问)由朱亚平担任,副团长由金建永、沈军担任;理事会理事长由章伟伟担任,副理事长由郑凤岚担任。法律顾问团下设三个专家小组,陈燕任行政法专家小组组长,陈文泽任民商法专家小组组长,周文献任经济法专家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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