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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积极落实环境监察网格化责任制

 2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1-09 9:48:36
导读:一是开展日常巡查。结合实际,根据辖区内污染源数量、类型、管理权限,将网格内的国控、省控、市控、环境安全重点风险源企业作为重点,制定本辖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对所辖区域内的重点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合理确定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和监管措施。二是明确监管对象。要求各网格执法人员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全面排摸网格...

一是开展日常巡查。结合实际,根据辖区内污染源数量、类型、管理权限,将网格内的国控、省控、市控、环境安全重点风险源企业作为重点,制定本辖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对所辖区域内的重点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合理确定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和监管措施。

二是明确监管对象。要求各网格执法人员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全面排摸网格内环境风险源、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和敏感环境信访单位,建立相应档案资料,并实施动态更新。

三是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要求各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原则上应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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