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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管局:开展市区防治油烟污染的行政指导工作

 2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1-25 16:12:45
导读:入冬以来,持续不断的重污染雾霾天气给广大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应到重污染恶劣天气。市城管局作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出动所有洗扫、洒水、抑尘车辆,全天候不间断上路作业,对市区所有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严查市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

入冬以来,持续不断的重污染雾霾天气给广大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应到重污染恶劣天气。市城管局作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出动所有洗扫、洒水、抑尘车辆,全天候不间断上路作业,对市区所有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严查市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渣土车上路以及露天施工作业等违章行为,有效遏制雾霾天气的再次发生。近日,该局又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和承担的行政监管职责,制定了《行政指导意见书》,从源头上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等行为进行具体行政指导工作。 

从去年5月开始,市城管局就针对夜市餐饮摊点占道烧烤,随意摆摊设点,餐饮垃圾、油烟弥漫、食客噪声等问题,联合工商、环保、住建、食监等部门,开展市区餐饮夜市专项整治。抽调执法人员150余人,车辆35台,组成5个联合执法工作组按照各组治理区域,重点对油烟污染、露天炭火烧烤、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6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确定了严禁占道区域、划线有序经营区域和限时经营等10项整治标准。要求商户自觉遵守“三限”、“两配”规定。“三限”,即限定区域,不得在指定区域外经营,严禁占道经营;限定界线,一律在人行道盲道线内经营,确保人行道畅通;限定时间,规定经营时间为晚上18时至23:30时,不得提前出摊、延迟收摊。“两配”,即配置垃圾容器,做到一车一桶、一桌一篓;铺设防污垫,在所有餐车、火炉、餐桌下面铺设仿地板胶垫。全市餐饮夜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取缔违规夜市摊点27家,拆除夜市违规棚帐12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碳烤炉增加排烟除尘设备或改环保型电、气烧烤已达80%以上。 

为彻底杜绝露天烧烤和防止露天烧烤现象反弹,在新的一年里,市城管局提前谋划,抓早抓小,按照新修订的的要求和承担的行政监管职责,制定了《防治油烟污染的行政指导意见书》。从2016年元月份开始,该局就组织执法力量,对市区1200余家大、中、小型饭店、夜市摊点以及过往市民集中发放,广泛宣传,提前告知各商户及广大市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等行为有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市城管局作为监管部门,肩负着监管和处罚责任。违反有关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同时,该指导意见书也明确了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明确了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的油烟,异味、废气等餐饮服务项目;为政府禁止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的等均属于违法行为,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罚。 

发放《防治油烟污染的行政指导意见书》只是防治油烟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将该局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夜市经营秩序听证会,划分数个区域为夜市经营区域,夜市经营业主必须在划定的范围内经营,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形成美景、美食一条街。实现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全覆盖,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严管重罚直至责令停业整治。对夜市摊点实行实名制登记备案。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进行临时抽检对不合格的夜市摊点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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