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郑州一女子用护肤品后面部发黑疑重金属含量超标 经销商否认

 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方圆网  发布时间:2016-03-08 10:17:42
导读:方圆网讯 事件刚学会说话的孩子说,妈妈脸好黑42岁的郭女士家住郑州市二七区,爱美的她在2015年2月前总被人赞“皮肤好显年轻”。但几天前记者见到她的时候,她却围着大围巾遮脸,整个面部暗黄黑沉。郭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4月,刚刚生完孩子的她脸上有几块妊娠斑,准备上班的她在西陈庄前街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

方圆网讯 事件

刚学会说话的孩子说,妈妈脸好黑

42岁的郭女士家住郑州市二七区,爱美的她在2015年2月前总被人赞“皮肤好显年轻”。但几天前记者见到她的时候,她却围着大围巾遮脸,整个面部暗黄黑沉。

郭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4月,刚刚生完孩子的她脸上有几块妊娠斑,准备上班的她在西陈庄前街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某品牌价值350元的护肤品:一瓶晚霜、一瓶凝白素。使用两个月,效果不错,她又买了一套巩固。

“其间使用‘韩后’品牌化妆品保湿,除此没有用过其他化妆品。”郭女士说,2015年2月,面部、脖子等涂抹护肤品的位置开始发红、发痒,随后变成黑青色。

2015年4月份,郭女士来到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医,医生给出的诊断是“色素沉淀”,提醒她可能是使用的化妆品出现了问题。

“婆婆提醒我,只有涂抹了护肤品的位置变黑,比如面部和脖子的前面,耳朵附近、脖子后面等护肤品涂不到的地方是正常肤色。”郭女士告诉记者,连刚学会说话的宝宝也说,妈妈脸好黑。

说法

化妆品代理商称“三证齐全”

得知郭女士的情况,化妆品店负责人找到了该品牌化妆品河南总代理肖女士,从2015年4月开始,对郭女士进行了修复性护理。

“3个月内就能治好,这是他们给的承诺。”郭女士说,几乎1年时间过去,她的脸还是没有恢复到原本面貌。

郭女士决定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求助,同时与经销商和厂家协商赔偿问题。但得到的结果让她不能接受:经销商表示,对她的帮助是出于“道义”。

“这个品牌的化妆品我们在正常销售,已经卖了两三年。”化妆品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出现问题后,他们联系了代理商,向厂家反映了问题,但如果索赔,必须拿出证据。

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品牌化妆品河南代理商肖女士,她表示之前没遇到过这种问题,“我们的技术研发部工作人员表示,她可能是使用了铅汞超标的化妆品导致的,但我们三证齐全,产品通过了检测。”

随后,肖女士向记者发来相关检验报告,其中一份是关于凝白素,送样日期是2013年7月11日,委托单位是广州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单位是广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14项检测结果为“合格”。肖女士介绍,委托单位即为该品牌的研发、销售公司,生产单位则是委托生产的厂家。

记者根据其发来的资料了解到,该品牌化妆品委托的生产厂家不止一家。

提醒

保留证据,及时投诉

郭女士介绍,与经销商协商赔偿无果后,她希望拿着剩余的化妆品去做鉴定,但到河南省质检院咨询了解到,该机构不接受个人样品的鉴定。她拨打了12331进行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提供消费者投诉书、购物凭证、化妆品样品以及个人前后照片。但是,在购物凭证这一环节又出现问题——化妆品店当时并没有出具小票或者发票,她再次前往索要未果。

就此,记者咨询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他介绍,消费者一旦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拨打“12331”或“0371-67178110”进行投诉,执法人员将对该产品的进货渠道等进行梳理和检查,消费者要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购货小票、发票等;此外,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医院出具的就医证明。

相关阅读推荐:司法核心价值观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