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王晋王晋,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山西长子人,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6月参加工作,一级高级检察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二级大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现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官方公开新闻报道显示,王晋之前长期在最高检工... |

王晋
王晋,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山西长子人,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6月参加工作,一级高级检察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二级大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现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官方公开新闻报道显示,王晋之前长期在最高检工作,曾任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等职,2008年10月获任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并于2013年前后任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此次“空降”湖北履新之前,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由敬大力担任。
王晋个人履历:
1976年06月至1977年01月,黑龙江省哈尔滨电力设备制造厂工人;
1977年01月至1980年01月,解放军89341部队战士、班长;
1980年01月至1980年09月,黑龙江省哈尔滨无线电三厂工人;
1980年09月至1984年07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4年07月至1985年06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书记员;
1985年06月至1987年06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干部;
1987年06月至1990年0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干部;
1990年08月至1993年0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外事处副处长(其间:1991年04月至1992年03月,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高检院机关党校学习);
1993年09月至199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外事处处长;
1995年12月至1997年0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事局局长助理兼一处(国际交流处)处长;
1997年09月至2000年0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事局副局长兼一处(国际交流处)处长;
2000年09月至2003年0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其间:1999年09月至2001年07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年07月至200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其间:2006年03月至2006年07月,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培训);
2008年10月至2011年0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其间:2009年09月至2010年0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一班培训);
2011年09月至2016年0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6年01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2016年2月1日,在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王晋当选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此任命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王晋补缺敬大力:
王晋已在2016年1月19日之前接替敬大力担任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敬大力自2006年起担任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16年1月14日,在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任上工作近10年的敬大力已被任命为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敬大力
敬大力个人资料:
敬大力,男,汉族,1958年2月生,辽宁营口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二级大检察官。
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76年09月至1977年08月,黑龙江省机械化筑路工程处工人;
1977年08月至1978年03月,黑龙江哈尔滨1449研究所工人;
1978年03月至1982年02月,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年02月至1985年01月,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5年01月至1989年0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其间:1985年01月至1986年03月,河北省定县人民检察院锻炼);
1989年05月至1994年0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处级干部、一处副处长(1993年09月,明确为正处级,其间:1991年04月至1992年03月,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培训;1992年10月至1993年11月,挂职任安徽省临泉县委副书记);
1994年03月至1995年0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一处处长;
1995年01月至1999年0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厅级干部、副主任;
1999年04月至2000年0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
2000年08月至2003年0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
2003年08月至2006年0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其间:2004年02月至2006年01月,挂职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5年12月,二级大检察官);
2006年01月至2006年02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6年02月至2016年01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6年1月1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任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敬大力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第九届、十届湖北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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