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男子参加生日宴醉亡,寿星酒店判赔近1万 温州醉酒男高速逆行7公里 赴生日宴醉酒身亡 寿星酒店都当赔匠 到酒店参加朋友生日宴会,席间因过量饮酒死亡,责任应如何承担?日前,市五中院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认定宴会组织者、承办宴会的酒店均有过错,判决分别承担10%、5%的赔偿责任,分别赔偿死者家属... |
男子参加生日宴醉亡,寿星酒店判赔近1万 温州醉酒男高速逆行7公里
赴生日宴醉酒身亡 寿星酒店都当赔匠
到酒店参加朋友生日宴会,席间因过量饮酒死亡,责任应如何承担?日前,市五中院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认定宴会组织者、承办宴会的酒店均有过错,判决分别承担10%、5%的赔偿责任,分别赔偿死者家属6.4万余元和3.2万余元。
2015年2月25日,宋某受邀前往永川区一酒店参加朋友蒋某60岁生日宴会。席间,宋某与蒋某等多人饮酒并醉倒。见宋某醉倒,蒋某等人将酒店座椅拼成一列后,将其放在座椅上。其间,蒋某及酒店均未安排相关人员专门对宋某妥善照看。当日17时30分时,宋某的儿子发现宋某异常,遂拨打120急救电话,当急救医生赶到现场时,宋某心跳、呼吸已停止。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015年3月17日,宋某的家属将蒋某、永川某酒店等起诉至永川区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作为宴请方和与宋某喝酒的主要共饮者,并未将严重醉酒状态的宋某妥善安置,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进行处理,以致悲剧的最终发生,未尽到共同饮酒的注意义务和组织者对他人安全保障义务,其对宋某的死亡存在过错,法院酌定其承担10%的赔偿责任。
酒店作为本次宴会的经营者,对宋某等宾客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未完全尽到相关义务,对宋某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法院根据案情酌定由酒店承担5%的赔偿责任。宋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过量饮酒的危害,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据此,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提起上诉。市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唐 诗 李开元
温州男子醉酒驾驶 高速公路上逆行7公里
3月8日晚上23时30分,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三大队民警在金丽温高速青田段例行巡逻执勤,忽然发现在主线行车道上有一辆汽车打着远光灯逆行而来。当时正下着大雨,视线模糊,这辆车随时可能撞上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
民警随即要求那辆车靠边停车,并立即将其带出了高速。一打开车门,就闻到那名驾驶员一身酒气,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远远超出醉驾的标准,随后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
驾驶员姓韩,温州龙湾区人,事发前与朋友在温州吃饭,喝了两杯白酒。因生意上有急事要处理,当晚就开车回丽水。途经金丽温高速青田段时与护栏发生刮擦,想就近下高速,迷迷糊糊错过了高速出口,开了一段后才猛然醒悟,借着酒劲壮胆,竟在高速主线调头逆向行驶,幸亏遇到正在巡逻的交警,才避免了惨祸的发生。被交警发现时,韩某已经在高速上醉酒逆行了7公里。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按法律程序办理。高速交警称,这名司机醉驾刑拘、逆行扣12分的处罚肯定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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