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成都机场一乘客拉开安全门致航班延误一小时 称“想透透气”

 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搜狐新闻  发布时间:2016-03-10 13:31:08
导读:  3月9日,成都机场,在成都飞乌鲁木齐CZ3693航班上遭遇一件奇葩事。该航班上一位乘客误把安全门打开,导致航班出现一小时的延误。事后该男子向乘务员解释此举“只是想在起飞前透透气”。 据了解,CZ3693航班原计划在9:55分起飞,在9点25分完成登机后,位于靠窗的41A座的旅客,因为觉得机舱有些...

成都机场一乘客拉开安全门致航班延误一小时 称“想透透气”

  3月9日,成都机场,在成都飞乌鲁木齐CZ3693航班上遭遇一件奇葩事。该航班上一位乘客误把安全门打开,导致航班出现一小时的延误。事后该男子向乘务员解释此举“只是想在起飞前透透气”。
  据了解,CZ3693航班原计划在9:55分起飞,在9点25分完成登机后,位于靠窗的41A座的旅客,因为觉得机舱有些闷,想透气,看到安全门的把手以为可以升降,因此操作失误把靠窗的安全门打开。“哗……”的一声响,冷风全部倒灌进客舱里。据悉,该航班一直延迟到10:52分才从成都机场起飞。
  据成都机场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该飞机是波音737机型,安全门在机翼附近,因此并没有滑梯,机场地服部门把安全门从外面关上后,对该乘客进行取证、笔录、重新检查后才能放行,该航班总共130多名乘客,至少延误了40分钟。
  该负责人提醒旅客,安全门是仅限紧急情况下才能打开,空乘人员都会耐心地给乘客讲解安全须知,“在没有特殊情况时,一定不要去触碰有红色警示标识的应急设施”。如果是故意打开给航空公司造成损失的,后果严重不仅会处以经济赔偿还有可能刑事拘留。据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盗窃或者故意损毁、移动使用中的航行设施,危及飞行安全,足以使民用航空器发生坠落、毁坏危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责。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