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官员逼企业贱卖土地 称“书记的话一定要听” 骆裕根最新消息:获刑12年 危金峰简历

 25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2016-03-14 16:40:08
导读: 骆裕根最新消息:因受贿、滥用职权获刑12年。骆裕根简历 危金峰简历 近日,广东省高院披露了一份判决书,广东省粮食局原副局长骆裕根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终审获刑12年。判决书显示,在一宗土地交易过程中,骆裕根及时任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处处长危金峰(后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利用公权力,让企业吃了哑巴亏。骆裕根 ...

    骆裕根最新消息:因受贿、滥用职权获刑12年。骆裕根简历 危金峰简历

  近日,广东省高院披露了一份判决书,广东省粮食局原副局长骆裕根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终审获刑12年。判决书显示,在一宗土地交易过程中,骆裕根及时任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处处长危金峰(后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利用公权力,让企业吃了哑巴亏。

官员逼企业贱卖土地 称“书记的话一定要听” 骆裕根最新消息:获刑12年 危金峰简历

骆裕根

官员逼企业贱卖土地 称“书记的话一定要听” 骆裕根最新消息:获刑12年 危金峰简历

危金峰

  “给一筐花生拿回一两个”
  据法院查明,2006年,骆裕根任广东梅县县委书记之后,时任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处处长的危金峰盘算在梅州炒卖房地产。骆裕根表示支持,并告知危金峰华银集团在梅县有一片土地。2006年7月,危金峰以他人名义在梅州注册了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都公司)。2007年年初,骆裕根让华银集团董事长陈某将现有土地分一块卖给危金峰。骆裕根还指派梅县副县长温某和梅县国土局局长谢某做陈某的工作。
  据当地国土局官员黄某证言称,他曾和温某、谢某一起去华银集团开了个会,陈某很生气,温某于是做他的工作,说“书记的话一定要听”。温某说,骆裕根听后很生气,说“我们给了他一大筐花生,现在就拿回一两个,他居然也不愿意”。
  亏千万卖地敢怒不敢言
  2007年6月,华银集团以650.7万元的低价将华银新区1+2地块转让给新都公司,而依据梅县众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2007年出具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该幅土地当时的市场实际价格为1673.464万元。骆裕根滥用职权造成华银集团的经济损失1022.764万元。陈某之后的证言称,当时他刚被政府关闭了投资2个多亿的煤矿,刚准备转型搞房地产,还没来得及转型,就要他低价把地卖出去,虽不情愿,却也不敢反对。
  危金峰称,原本准备在这块地上建商品房,但之后骆裕根调到省粮食局当副局长,没办法继续搞下去,于是决定把地转让出去。2009年10月,危金峰夫妇以人民币2300万元的价格出让。为感谢骆裕根,危金峰夫妇于同年11月7日将50万元汇到骆裕根指定的银行账户。
  此外,骆裕根还曾收受他人30万元,退还之后又要了回来。2013年案发后,骆裕根还曾检举揭发危金峰的部分犯罪行为。据了解,危金峰腐败案也早已进入司法程序,涉案金额巨大。

骆裕根简历

  骆裕根,男,1968年1月出生,广州市花都区人,汉族,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梅州市梅县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广东省粮食局副局长。
  2014年4月30日,中共广东省纪委披露,骆裕根在担任梅州市梅县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给予骆裕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司法机关正对其涉嫌犯罪问题进行查处。
  2005年12月—2009年3月骆裕根任梅州市梅县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前骆裕根任梅县区区委副书记、区长,2009年骆裕根升任广东省粮食局副局长,2014年4月骆裕根被“双开”。

危金峰简历

  危金峰,男,汉族,1962年2月生,广东平远人,1985年7月入党,1978年2月参加工作,广东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原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2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2012年10月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4年11月13日,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案件详情。其多次收受贿赂,通过非法倒卖土地获取暴利,形成触目惊心的“家族式腐败”,家庭财产高达7000多万。久贪成“精”,到后来,危金峰甚至练就了通过拎重来估测红包金额的“本领”。
  危金峰履历
  1978年至1984年广东省平远县中学教师(其间:1981年至1983年广东省嘉应学院中文专业学习)。
  1984年至1991年共青团梅州市委先后任办事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在广东省大埔县挂职锻炼一年)。
  1991年至1994年共青团广东省委主任科员(其间在广东省英德市挂职锻炼一年)。
  1994年至1996年广东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6年至1997年共青团广东省委中国青年旅行社副总经理(副处级)。
  1997年至2008年广东省财政厅先后任农业处主任科员、国资局评估处副处长、农业处副处长、企业处处长、工贸发展处处长,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2008年[3]  5月任副厅级领导职务(援疆),新疆哈密地委副书记、第五批援疆工作队领队。
  2010年12月31日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2年10月,因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